
seller
sell goods
person; this
"售貨者"是現代漢語中描述商品交易行為主體的複合名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功能定位兩個維度解析。從構詞結構分析,"售"字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定義為"賣,出售","貨"指代商品或貨物,"者"作為名詞後綴表示行為的實施主體,整體構成"從事商品銷售的主體"這一基本語義框架。
在商業法律體系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23修訂版)第20條将售貨者定義為"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要求其承擔提供真實商品信息、保障交易安全等法定義務。該定義延伸了售貨者的法律屬性,強調其作為市場交易活動中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責任主體地位。
牛津英語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将對應英文譯法歸納為三級語義結構:基礎層級對應"seller"指代個體經營者,中觀層面使用"vendor"強調機構化銷售行為,專業領域則采用"retailer"特指零售終端的商品分銷者。這種多層級譯法體系準确反映了售貨者在不同商業場景中的角色轉換。
從商業實踐角度,清華大學經管學院《現代商業術語手冊》将售貨者細分為三個功能類型:實體銷售人員(physical salesclerk)、電子商務平台商戶(e-commerce vendor)以及自動化銷售系統(automated vending system)。這種分類體現了數字經濟時代售貨者形态的演進軌迹,特别是智能售貨機等無人銷售系統作為新型售貨者的出現,突破了傳統人工銷售模式。
在語義辨析方面,北京大學漢語語言學研究中心指出需注意與"銷售員"的差異:前者強調經營主體的整體性,包含資質、場所、商品等綜合要素;後者特指具體執行銷售行為的個體。這種區分在《商業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中得到制度性确認,售貨者的合法地位需通過工商注冊程式确立,而銷售員僅作為雇傭關系中的職務身份存在。
“售貨者”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售貨”和“者”兩部分構成:
詞義解析
語境差異
近義詞對比
示例:
若需進一步探讨商業場景中的具體角色或法律責任,可補充說明使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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