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通知回避英文解釋翻譯、通知回避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withdrawal by notice

分詞翻譯:

通知的英語翻譯:

inform; give notice; notify; send word; circularize; message; notice
a circular letter
【計】 notify
【經】 advice; advise; communicate; notification; notify

回避的英語翻譯:

avoid; evade; parry; obviate; runaround; shy away; sidestep; slide over
【經】 avoidance

專業解析

“通知回避”是法律程式中的專業術語,指在司法或行政程式中,當特定人員與案件存在利益關聯時,當事人或相關機構依法要求其退出案件處理的制度。該術語的英文對應為“Recusal Notification”或“Notice of Avoidance”,強調通過正式程式告知相關人員需主動回避,以确保案件處理的公正性。

法律依據與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若與案件當事人存在親屬關系、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情形,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類似規定亦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七條(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適用情形

通知回避的典型場景包括:

  1. 利益沖突:如法官與當事人存在經濟利益或親屬關系;
  2. 職務關聯:曾參與案件前期調查或決策的人員不得參與後續審理;
  3. 公衆質疑:若相關人員的行為可能引發公衆對程式公正的合理懷疑。

程式與後果

回避請求需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理由證據。被申請回避的人員應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十條)。若回避成立,相關人員須立即終止案件處理;若拒絕回避且被認定違規,相關司法行為可能被撤銷。

網絡擴展解釋

“通知回避”是司法程式中回避制度的一種實施方式,指在特定情形下,由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主動通知相關人員退出案件審理,以确保審判的公正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回避制度的核心概念

回避制度指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等因與案件存在利害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理的情形時,依法退出案件處理的程式。其目的是避免利益沖突或主觀偏見,保障司法公正。

二、通知回避的具體含義

“通知回避”通常指司法機關在發現相關人員符合回避情形時,依職權主動通知其退出案件審理。例如:

  1. 依職權通知:法院在審查案件時,若發現審判人員與當事人存在親屬關系、經濟利益關聯等法定回避情形(如《民事訴訟法》第44條列舉的情形),可直接通知其回避。
  2. 程式性通知:在當事人申請回避後,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條件,需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被申請人回避。

三、回避的法定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需回避的情形包括:

  1. 與案件當事人或代理人有近親屬關系;
  2. 與案件存在直接利害關系;
  3. 與當事人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理的關系(如師生、同事等)。

四、回避的實施方式

  1. 自行回避:相關人員主動申請退出案件;
  2. 申請回避: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法院審查後決定;
  3. 通知回避:法院依職權發現回避事由後,直接通知相關人員退出。

五、意義與作用

通過通知回避,司法機關能夠及時排除可能影響公正的因素,既維護了司法權威,也增強了當事人對審判結果的信任。

通知回避是司法機關主動履行監督職責的體現,屬于回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共同構成完整的程式保障體系。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八層的閉鍵烴查核事實倡導刺蒺藜脆瀝青膽囊底動植物培育學符號映射複紋高山植物胡扯見樹不見林抗漆酶拉曼效應冷卻脈波脈沖柱摩爾内能強制潤滑生物活動溫度限度滲碳組織石墨吸收器特征抽取法甜硝酒體育的通用後處理機歪門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