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審(tīng shěn)作為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指司法機關(尤指法院)通過正式程式聽取案件相關陳述、證據及辯論,以審查事實并作出裁決的過程。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分層解析:
司法審查活動
指法官或合議庭在法庭上聽取當事人、證人陳述,審查證據材料,并進行質證、辯論的訴訟環節。強調程式的正式性與裁決的權威性,區别于非正式的“聽取意見”。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二條(法庭審理程式規定)
動态程式性特征
突出“聽”與“審”的結合:“聽”指主動接收信息(如證言、辯論),“審”指對信息的法律審查與判斷,體現司法權行使的完整過程。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Hearing
最常用譯法,泛指各類正式司法或準司法聽證程式(如預審聽證 preliminary hearing、上訴聽證 appeal hearing)。
例: The court will hold a hearing to review the new evidence.(法院将舉行聽審以審查新證據。)
Trial
特指包含完整舉證、質證、辯論環節的正式庭審,與“聽審”在狹義上可互換,但“trial”更強調終局性裁決階段。
例: The trial lasted three days before the verdict was reached.(聽審持續三天後達成裁決。)
Adjudicative Proceeding
學術語境中的規範譯法,強調程式中的裁判性質,常見于行政法或國際法文本。
“聽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聽取審查或審判
指在司法或行政程式中,相關機構(如法院)通過聽取各方陳述、證據後作出裁決。現代法律場景中,常指案件審理的正式流程。例如:“最高法院聽審一件重要案件。”
等待審判
在部分語境中,也可表示當事人或證人等待接受審訊或判決的狀态。例如:“被告需按時出庭聽審。”
詞源與結構
古籍中的用法
現代法律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術語或古籍用例,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司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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