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raw up a deed
draft; draw; sketch out
【法】 draw; reduce to writing
cut-in; helping; portion; share
【法】 share
contract; deed; receipt
【經】 contract by deed; deed of covenant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草拟一份契據”指初步撰寫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據文件的過程,需嚴格遵循法律格式與術語規範。其核心含義及要點如下:
“草拟” (Drafting)
指初步拟定法律文件的過程,包含條款磋商、文本修訂及風險預判。區别于最終籤署版本,草拟階段需确保條款的合法性與可執行性(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英文對應詞:Draft 或 Prepare a draft,強調文件的未定稿屬性。
“契據” (Deed)
指通過書面形式确立、轉讓或确認權益的法律文書,常見于不動産交易(如地契)、信托設立等場景。其效力高于普通合同,通常需經見證或公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4條;英國《財産法1925》)。
英文對應詞:Deed,特指符合法定形式的密封文書(如Warranty Deed擔保契據)。
必備條款
法律效力要件
英美法系中,契據須滿足:
(參考:英國《1989年財産法(雜項規定)》第1條)
法律釋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契據”為:“經籤署、密封并交付的書面文書,用于創設、轉移或确認某項權益”。
來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實務指南
香港律政司《契據及合約格式範本》明确契據草拟需包含“以契據訂立”(Executed as a Deed)的效力條款。
來源: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官網(www.doj.gov.hk)。
比較法研究
美國《統一契據法》(Uniform Deeds Act)對不動産契據的起草規範,強調“産權擔保條款”的強制性要求。
來源:National Conference of Commissioners on Uniform State Laws.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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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拟契據 | Drafting a Deed |
不動産轉讓契據 | Deed of Conveyance |
簽名見證 | Attestation |
對價 | Consideration |
注:草拟契據需嚴格遵循屬地法律,建議由執業律師審核文本以避免效力瑕疵。
“草拟一份契據”指根據法律要求,撰寫一份明确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文件。以下是詳細解釋和關鍵要點:
契據是雙方當事人籤訂的書面法律文件,用于證明交易或約定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常見于房産買賣、財産抵押等場景,例如提到“買賣房屋或土地時需籤訂契據确認交易”。
草拟時需包含以下要素:
建議草拟後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審核,以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如需具體案例或模闆,可查閱法律數據庫或權威機構發布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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