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dɪrɪmənt/ 美:/''dɪrɪmənt/
adj. 使無效的
What is the significance of diriment impediments?
無效的阻礙有什麼意思?
"Diriment"是一個源自拉丁語的法律術語,詞根為"dirimere"(意為“使無效”或“廢除”)。在當代法律語境中,它主要指使特定行為(尤其是婚姻)無效的法定障礙或條件。例如,在教會法和部分國家的婚姻法中,"diriment impediment"(無效障礙)指血緣關系過近、重婚或未達法定婚齡等情形,這些因素可直接導緻婚姻自始無效。
該詞常見于宗教法典和民事法律文件。例如,《天主教法典》第1083至1094條明确列舉了多種diriment impediment,包括未獲得父母同意的未成年人婚姻。在英美普通法體系中,類似概念可能表述為"voidable marriage"(可撤銷婚姻),但"diriment"更強調障礙本身具有絕對無效性。
權威來源參考:
"diriment" 是一個形容詞,主要用于法律或宗教語境中,表示"使無效的"或"導緻失效的"。以下是詳細解析:
核心含義
該詞源自拉丁語 dirimere(意為"分離、終止"),特指某種行為或條件具有使契約、婚姻、法律程式等失去效力的特性。例如在教會法中,"diriment impediment" 指導緻婚姻無效的障礙(如血緣關系過近)。
發音與詞性
使用場景
該詞屬于專業術語,常見于:
注意事項
因使用頻率較低,日常交流中更常用 "invalidating" 或 "voiding" 替代。建議通過權威法律/宗教詞典或專業文獻(如《教會法典》)查閱具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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