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 粤 中对优秀歌手的尊称。 清 李调元 《南越笔记》卷一:“故尝有歌试以第高下,高者受上赏,号为歌伯。”
“歌伯”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可追溯至古代礼乐文化中的特定职能。《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古代掌管歌乐的官职”,特指在祭祀、宴飨等仪式中负责领唱或协调乐舞的乐官。这一称谓体现了“歌”与“伯”的合成义:“歌”指仪式性歌唱,“伯”则取“长”“首”之意,合指乐官群体的领导者。
从词源发展来看,《周礼·春官》记载的“大司乐”职能与“歌伯”存在关联性,二者均涉及对礼乐活动的组织管理。汉代文献中,“歌伯”亦被引申为对杰出歌者的尊称,如《乐府诗集》注疏中曾以“歌伯”赞誉技艺精湛的民间歌者。现代方言研究显示,个别地区仍保留“歌伯”作为对戏曲班主的旧称。
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鲜少使用,其具体释义可能存在文献差异。建议进一步查阅《汉语官话方言研究》(赵元任著)或《中国古代乐官制度》(项阳著)等权威著作核实细节。
“歌伯”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歌伯”是旧时粤地(今广东地区)对优秀歌手的尊称,主要用于形容歌唱技艺高超的表演者。这一称呼带有地域文化特色,反映了当地对民间歌唱艺术的重视。
据清代李调元《南越笔记》记载,粤地曾通过“歌试”选拔优秀歌手,优胜者被称为“歌伯”并获嘉奖。这一传统体现了古代民间音乐文化的竞技性与社会认可。
部分资料(如)将“歌伯”解释为“唱歌声高亢激昂的人”,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词典或古籍,可能是现代引申或误读,需谨慎参考。
“歌伯”的核心含义指向粤地传统中对杰出歌手的尊称,兼具历史与文化价值。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具体应用场景或相关民俗,可查阅《南越笔记》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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