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信;票券。 宋 岳珂 《愧郯录·金银牌》:“皇朝符券,皆枢密院主之。” 明 高启 《送刘省郎出佐边郡》诗:“符券前军重,衣冠上客才。” 清 李斗 《扬州画舫录·城西录》:“出其通商符券数百张纳公袖中。”
符券是古代社会中具有法律效力和信用凭证功能的文书形式,主要用于权力证明、经济交易或身份核验。其词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源释义
“符”本义为信物,指剖分为二、合而验真的竹木凭证,《说文解字》载“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券”则源自契据,《释名·释书契》注“券,绻也,相约束缱绻以为限也”,特指书写条款的契约文书。二字连用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小宰》关于“听称责以傅别”的注疏,指具有约束力的官方凭证。
二、历史功能分类
三、形制演变特征
早期符券多采用竹木材质,秦汉后渐用金属、玉石。唐代《唐六典》规定“铜鱼符王畿之内左三右一,王畿之外左五右一”,体现分级管理制度。明清时期纸质官印文书取代了部分实物符券功能。
四、学术研究佐证
王国维《简牍检署考》详述符券的剖符机制,指出“古符券皆用竹,故其字从竹”。现代考古发现如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亡久书、符券”条款,印证了其法律效力。
符券是古代中国用于官方或商业活动的凭证类文书,其含义及历史应用可概括如下:
一、基本含义 符券指符信和票券的合称,主要用于身份验证、军事调令或商业交易凭证。其中“符”多指官方信物(如兵符),“券”则侧重契约票据性质。
二、历史应用
三、文献佐证 该词在宋、明、清三代文献中均有记载,如:
拓展说明:符券在不同时期形制各异,如虎符、鱼符等动物形态符节,以及加盖官印的纸质券契,共同构成古代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载体。
傲放备火边弊边饷鸊鶙波潮椽笔蹙毬大肆厥辞大姓干冈龚汲功收贵素过局固体地球物理学蕙草矐睒将勤补拙僭用交刃踖陵瘠馁九雇基业季鹰鲈糠糜老我两火一刀落网露朽马褂树蛮纥恒名部磨砻浸灌能谋善断濆涌亲嬖轻河器什鹊子软嘴塌舌三驾赏纳射妖视候霜阵水警四亭八当傥来桃核杯添坟啼饥号寒挺险徒庶污官无愆舞手遐渐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