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发放钱粮赈济难民。《三侠五义》第十五回:“本阁还要按户稽查花名,秉公放賑,以抒民困。” 老舍 《骆驼祥子》十七:“但是,粥厂停了锅,放赈的停了米,行善的停止了放钱。”
"放赈"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词汇,指官府或民间组织在灾荒时期向受灾民众分发钱粮、物资以实施救济的行为。该词由"放"(发放)和"赈"(救济)两个语素构成,最早可追溯至明清时期的官方赈灾文书。
从词义结构分析,"放"在古汉语中除基本"释放"义项外,还包含"开仓"的引申义,《说文解字》释为"逐也,从攴方声",后衍生出分发物资的含义;"赈"则专指用财物救济,《玉篇·贝部》明确记载:"赈,富也,救也",二字组合精准概括了灾荒救助的核心动作。
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乾隆五十年(1785年)华北大旱期间,朝廷曾"命直隶总督放赈三月,大口日给米五合,小口三合",这种制度化的赈济措施体现了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社会保障机制。现代汉语中,"放赈"一词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在当代救灾体系中则演变为"应急物资发放""救灾补助"等规范化表述,相关操作标准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放赈”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fàng zhèn,指发放钱粮或物资赈济灾民或贫困人群。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历史赈灾
古代中国常通过“开仓放赈”缓解灾情。例如《三侠五义》提到“秉公放赈,以抒民困”,描述官府按户稽查后公平分发赈济物资。
文学作品
老舍在《骆驼祥子》中写道:“放赈的停了米”,反映民国时期社会动荡下赈济活动的中断。
现代语境
现多用于描述慈善行为,如提到1937年聊城水灾时“雇船购粮放赈”,体现个人或团体对灾民的援助。
根据历史记载(如知网百科),放赈需遵循严格流程: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或实施细节,可参考《三侠五义》《骆驼祥子》等文献,或查阅知网关于赈灾制度的记载。
背躬背羣比捕不对茬儿卜吉赤尽床上施床踔踔磁甖蹙浪玚琫方隅分珪公国宫闱光晷国手鼓义汗污和蔼近人何事皇亲国戚贿单减轻稼器积浸嫉盭金函军来将敌,水来土堰匡邪狼虫览示老面皮连亲俪皮留中李园绿水青山闵怜幕帷内判年时碰磕青云学士禽困覆车热得快肉飞骚人体赡学石舫十月朝摔打涚酌太易退过万机魏文手巾相禅相昵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