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 清 纳兰性德 《渌水亭杂识》卷二:“ 明 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讲官破格有赐斗牛服者。”参见《明史·舆服志三》。
斗牛服是中国古代传统服饰中的一种特殊形制,其名称源于服饰纹样中的"斗牛"图案。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斗牛服是明代皇帝赏赐给有功之臣的赐服,位列蟒服、飞鱼服之后,属于仅次于衮服的第三等级赐服系统。这种服饰的典型特征为袍身织有斗牛纹——一种头部似龙、双角下弯如牛角的瑞兽图案,爪部四趾,尾部呈鱼尾状。
从形制特征分析,斗牛服分为交领大襟与圆领两种制式,以大红妆花纱或罗为面料,采用织金工艺制作。北京艺术博物馆藏明代斗牛纹补服实物显示,其斗牛纹样多作双角向下弯曲的龙形,常配以海水江崖、如意云纹等吉祥纹样,彰显穿着者的身份地位。
在礼制功能层面,《大明会典》规定斗牛服主要用于重大节庆场合,如经筵讲学、冬至郊祀等典礼。万历年间礼部尚书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载,只有二品以上官员或特赐近臣方可穿着,其服用权限严格遵循"非奉赐,不能用"的制度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文献中常将斗牛纹与飞鱼纹混淆。根据《天水冰山录》的记载,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尾部特征:斗牛纹尾部作分叉鱼尾状,而飞鱼纹尾部为扇形。这种纹样差异成为辨别赐服等级的重要依据。
斗牛服是明代皇帝特赐的官服,属于不在常规品官服制度内的特殊服饰,象征极高荣誉。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纹样特征
斗牛服以“斗牛纹”为标志,纹饰主体为蟒形四爪、鱼尾、头部双角向下弯曲如牛角的瑞兽,灵感源自二十八星宿中的斗宿与牛宿。其设计接近龙袍但等级更低,与蟒服、飞鱼服并称明代三大赐服纹样。
赐予对象与等级
主要赏赐给一品官员、内阁重臣、宦官首领或有特殊功勋者。在赐服体系中,斗牛服地位次于蟒服和飞鱼服,属于第三等荣耀服饰。
象征意义
斗牛纹结合天文星宿崇拜与皇权象征,寓意“承天意、辅君王”。获赐者需经皇帝特批,代表对其忠诚与功绩的认可。
服饰形制
斗牛纹可绣于多种服装款式,如圆领袍、曳撒、贴里等。山东博物馆藏明代孔府旧藏“斗牛补青罗袍”是典型实物,以青色罗为底,胸前背后缀方形斗牛纹补子。
扩展说明:斗牛服与西班牙斗牛士服装无关,其名称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星宿意象。如需查看相关文物图片,可参考的素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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