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墨勅 ”。由皇帝亲笔书写,不经外廷盖印而直接下达的命令。《宋书·王昙首传》:“既无墨敕,又闕幡棨,虽称上旨,不异单刺。” 宋 司马光 《论夜开宫门状》:“虽陛下慈爱至深,然门闕之禁,不可不严。若以式律言之,夜开宫殿门及城门者,皆须有墨勅鱼符。” 宋 沉括 《梦溪笔谈·官政一》:“ 河北 盐法, 太祖皇帝 尝降墨勑,听民间贾贩,唯收税钱,不许官榷。”
墨敕是中国古代文书制度中的专有名词,指由皇帝亲笔书写或直接批示的诏令文件。这一称谓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帝王亲笔书写、不经外廷盖印而直接下达的敕令”。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形式要件 “墨”指墨迹书写,与正式公文需用朱笔誊录、加盖官印的程序形成区别。据《中国历史大辞典》记载,唐代墨敕需用黄麻纸书写,皇帝亲署“敕”字,末尾标注月日而不写年份。
二、行政效力 作为特殊行政手段,墨敕具有越过程序的特权属性。如《资治通鉴》注引唐代制度,常规敕书需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而墨敕可不经两省直接执行,多用于紧急政务或特殊恩赏。
三、历史流变 该制度在武则天至唐中宗时期达到鼎盛,出现“斜封墨敕”现象,即通过非正式渠道任命的官员,相关敕令折叠后斜着封存传递。这种制度漏洞后被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列为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因素。元代以后随着中央集权制度强化,墨敕逐渐被规范化文书取代。
“墨敕”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定术语,具有以下核心含义及延伸信息:
墨敕指皇帝亲笔书写、不经过外廷机构(如中书省)盖印而直接下达的命令。其名称由“墨”(书写用的墨汁)和“敕”(皇帝诏令)组合而成。
在杜甫《北征》中,“墨制”指唐肃宗特许其探家的诏令,展现了墨敕在特殊恩典中的应用场景。
墨敕既是皇权直接行使的象征,也因程序简化成为权力滥用的潜在渠道,反映了古代中国皇权与官僚制度间的复杂关系。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事件,可查阅《梦溪笔谈》《宋书》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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