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末为镇压农民起义所用的军饷,以及为筹措这种军饷加派的赋银,统称“剿餉”。《明史·杨嗣昌传》:“初, 嗣昌 增剿餉,期一年而止。”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 明 之末年,加练兵十有八万, 辽 餉、剿餉、练餉至千有七百餘万。”
剿饷是明末崇祯年间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征收的专项军饷,属田赋附加税。其名称由“剿”(剿灭)和“饷”(军费)组合而成,特指为筹措剿灭李自成、张献忠等起义军的军费所征赋税。以下从历史背景、征收方式及影响三方面详述:
崇祯十年(1637年),兵部尚书杨嗣昌奏请加征剿饷,以应对农民起义军的军事开支。其征收标准为每亩田地加征六合米(约0.6升),或折算银钱缴纳,名义上为临时税,后因战事持续演变为常赋。此税与“辽饷”(应对辽东战事)、“练饷”(训练地方武装)并称“三饷”,成为明末苛税代表 。
据《明史·食货志》载,剿饷初定征收期为一年,总额280万两白银。但因财政困窘,实际征收延长至四年,加重农民负担。部分地方官吏借机摊派勒索,导致“民穷盗起”的恶性循环,加速社会动荡 。例如河南、陕西等起义重灾区,农户需承担原有田赋、剿饷及地方杂税,破产逃亡者剧增。
剿饷虽为朝廷应急之策,却因执行弊端激化矛盾。史学家指出其“竭泽而渔”,成为明朝灭亡的诱因之一。清顺治元年(1644年)入关后,为笼络民心,废除三饷,仅保留部分正税 。现代研究认为,剿饷反映了明末财政体系的崩溃,是封建王朝晚期“税赋—民变”恶性循环的典型案例。
参考资料
“剿饷”是明末时期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加征的专项军饷。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用途
指崇祯年间政府为筹措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向百姓额外加派的赋税、、。属于明末三大加派税之一(另两项为“辽饷”“练饷”)。
历史背景
影响
加重民众负担,激化社会矛盾,加速明朝灭亡。清初史学家魏源在《圣武记》中将其与辽饷、练饷并称为明末财政恶政。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征收方式或相关文献记载,可参考《明史·杨嗣昌传》及《烈皇小识》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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