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晋 时对免除奴隶身份为佃客者的称呼。《晋书·会稽王道子传》:“﹝ 司马元显 ﹞又发东土诸郡免奴为客者,号曰‘乐属’,移置京师,以充兵役。”
"乐属"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殊历史背景的复合词。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乐"指音乐或乐户,"属"为归属、隶属之意,组合后特指古代被编入特殊户籍的群体。该词最早见于《晋书·孝武帝纪》,记载东晋太元年间(376-396年)将"乐属"归入兵籍的政策,这种强制将乐户编入军队的行为,直接引发了孙恩之乱。
从构词法分析,"乐属"属于偏正式合成词,"乐"作为限定成分,表明隶属群体的职业属性;"属"为核心语素,强调其从属地位。该词在南北朝时期演变为特定法律术语,指代世代从事乐舞表演的贱民阶层,《唐律疏议》明确记载"乐属"不得脱籍改业。现代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这类复合词反映了中古汉语通过单音节词组合创造专业术语的构词特点。
“乐属”是东晋时期的历史术语,主要用于指代被免除奴隶身份后成为佃客的人群。以下是详细解释:
“乐属”读作lè shǔ,指东晋时期通过官方免除奴隶身份、转而依附于地主阶层从事农业生产的佃客。这一群体虽脱离奴隶身份,但仍需为主户服役或缴纳地租,处于半自由状态。
据《晋书·会稽王道子传》记载,东晋权臣司马元显曾将东部各郡“免奴为客者”(即被释放的奴隶)集中至京师(今南京),并统称为“乐属”,以补充兵役。这一政策反映了东晋后期因战乱导致的兵源短缺问题,但也因强制征发引发社会矛盾。
“乐属”体现了东晋社会阶层流动的特殊形态,是研究当时奴隶制度演变和阶级关系的重要概念。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历史事件,可参考《晋书》等权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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