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琴名。《淮南子·修务训》:“服剑者期於銛利,而不期於墨阳、莫邪;乘马者期於千里,而不期於驊騮緑耳;鼓琴者,期於鸣廉脩营,而不期於滥脇号鐘。” 王念孙 《读书杂志·淮南子十九》:“ 刘绩 曰:‘滥脇、号钟,皆古琴名。 梁元帝 《纂要》以为 齐桓公 琴,是也,作蓝胁。’ 念孙 案, 刘 説是也。”
“滥胁”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释义 拼音为làn xié,指古代一种名琴的名称。该词属于专有名词,特指琴类器物,而非字面意义上的“泛滥”或“胁迫”组合。
二、出处与文献记载
三、结构与词义分析 “滥胁”为合成专名:
四、相关延伸 与“号钟”(相传为伯牙所用名琴)并列,二者均为古代文人推崇的乐器典范,体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器物精神内涵的重视。
滥胁是一个由火和木两个部首组成的汉字。它的总笔画数是13,其中火部的笔画数为4,木部的笔画数为9。
滥胁一词源自古代汉语,具有多义性质。在现代汉语中,滥胁一词多用于形容某人以不正当手段或强制手段威胁他人的行为,通常带有贬义。
滥胁这个词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濫脅」。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有所不同。滥胁在古代常常写作「懶脅」,因为在古代的用字方式中,「懶」与现代的「懒」是同一个字,表示懒散、不勤快的意思。而「脅」则与现代的「胁」相同,表示威胁、勒索。
以下是几个关于滥胁的例句:
1. 他经常滥胁他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2. 这种滥胁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
滥胁的组词有「滥用」、「滥觞」等。近义词包括「恐吓」、「胁迫」。反义词则可选择「和解」、「协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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