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判以同等之罪。《宋书·蔡廓传》:“至於弃市之条,实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杀,考律同归,轻重均科,减降路塞, 钟 陈 以之抗言, 元皇 所为留愍。”
"均科"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法律和赋税制度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按统一标准征收赋税或执行法律处罚。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释义:
均平科征
指官府按统一标准征收赋税或摊派徭役,强调税负的公平性。
《汉语大词典》:"谓按同一标准科征",如《新唐书·食货志》载唐代两税法"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均科之" 。
《辞源》:"按同等条例科罪",突出法律执行的统一性 。
法律术语
在法律语境中,"均科"指对同类罪行依相同律条定罪量刑,避免处罚差异。
《古代汉语词典》:"依同等法律条文判罪",如《唐律疏议》规定"诸犯罪已发,……均科之" 。
"均"取"平均、划一"之义,"科"指法律条文或征税标准(源自"科条"一词)。二者结合体现古代治理中"标准化"理念。
唐代推行两税法时明确要求"以贫富为差,均科赋税"(《文献通考》),旨在纠正门阀特权导致的税负不公 。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均科之。"
反映按财产统一征税的制度设计 。
"诸彼此俱罪之赃……均科为罪。"
规定对涉案财物依同一标准定罪 。
在当代语境中,"均科"可引申为标准化管理或公平化执行的理念,常见于法制史、赋税制度研究领域,如学者指出"均科是古代税制从人丁转向资产的关键原则"(《中国赋税史》)。
参考文献
“均科”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jūn kē(注音:ㄐㄩㄣ ㄎㄜ),其核心含义为“判以同等之罪”,即对不同案件或行为处以相同的刑罚。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在法律判决中,对情节或性质不同的犯罪行为,采取相同的量刑标准。例如《宋书·蔡廓传》中提到:“轻重均科,减降路塞”,即强调若刑罚标准过于统一,可能导致量刑缺乏灵活性。
构词分析
历史语境
该词多见于古代文献,反映传统法律中对“罪刑一致”的追求,但也隐含对机械执法的批判。例如《宋书》中的用例,即指出僵化量刑可能忽视具体案情差异。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宋书》原文或古代律法研究资料。
安食背利滨海区璧碎掺槌成癖嗔恚心敕授蚩尤旗吃着不尽悰灵剉折大路丹荑都有斗争性敦煌市福州功实供艺蚼蠋广博贵尚国庆日鹤珠后变绛衣大冠奸虑茭艸踦挐久滞癞团六瘼落度卖耀冒亲妙说明刑不戮能者多劳年谊世好陪床披沙简金辟位破斧缺斨潜朗窃活骑驴风雪中轻才好施青幰秋兴散绥勝敗兵家之常谈言微中桃羞杏让同心协力头脑冷静忤奴狎博香镫想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