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判以同等之罪。《宋書·蔡廓傳》:“至於棄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考律同歸,輕重均科,減降路塞, 鐘 陳 以之抗言, 元皇 所為留愍。”
“均科”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ūn kē(注音:ㄐㄩㄣ ㄎㄜ),其核心含義為“判以同等之罪”,即對不同案件或行為處以相同的刑罰。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法律判決中,對情節或性質不同的犯罪行為,采取相同的量刑标準。例如《宋書·蔡廓傳》中提到:“輕重均科,減降路塞”,即強調若刑罰标準過于統一,可能導緻量刑缺乏靈活性。
構詞分析
曆史語境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反映傳統法律中對“罪刑一緻”的追求,但也隱含對機械執法的批判。例如《宋書》中的用例,即指出僵化量刑可能忽視具體案情差異。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書》原文或古代律法研究資料。
《均科》是一個漢字詞語,原意為“公開讨論”或“平均議論”。這個詞通常用來表達一種公衆集體讨論或辯論的行為。
《均科》的部首是“土”字旁,總共有7個筆畫。
《均科》這個詞的出處可以追溯到《左傳·襄公二十八年》:“以信饋焉。乃以刑均科于季氏,焉用刑于季氏。”這裡的“均科”指的是對季氏進行公正的制裁。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表示公開辯論或讨論的意思。
《均科》的繁體字為「均科」。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如今的《均科》字寫偏了一點,而古時候的寫法則更趨于正中,字形更加均衡。
1. 他們在會議上均科了教育問題。
2. 這是一個讨論解決方案的好機會,我們應該均科一下。
同義詞:公開讨論、平均議論
反義詞:秘密商讨、獨斷專行
總結:《均科》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公開讨論”或“平均議論”。它的部首是“土”字旁,總共有7個筆畫。這個詞的出處可以追溯到《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繁體字為「均科」。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字形更加均衡。在句子中可以用來表達一種公衆集體讨論或辯論的行為。組詞中,可以用公開讨論、平均議論作為同義詞,而秘密商讨、獨斷專行則可作為反義詞。【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