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转为 明 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明史·食货志一》:“ 洪 武十四年,詔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 丁 粮多者十户为长,餘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起初里长、甲首负责传达公事、催征税粮;以后官府聚敛繁苛,凡祭祀、宴飨、营造、馈送等费,都要里甲供应。
“里甲”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历史背景和语义区分:
定义与起源
里甲是明代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演变为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之一。该制度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正式确立,用于赋役征收和地方管理。
组织结构
核心职能
演变与弊端
初期以户计役,后因官府赋敛加重,里甲逐渐成为民众的沉重负担,导致基层矛盾激化。
在非历史语境中,“里甲”可作为成语使用,表示“表里不一”,即表面与内在不一致。其中“里”指内在,“甲”指外在形象。不过这一用法较为罕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里甲”的核心含义指向明代的基层治理制度,建议优先从历史角度理解。如需更完整制度细节,可参考《明史·食货志》或相关史学文献。
《里甲》是一个中文词汇,意思是“封建社会中小地主所管理的地方”。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地主阶级通过封授土地,将土地分割成不同的行政区域,其中最小的单位就是“里甲”。
《里甲》这个词由两个汉字组成:
里(lǐ):部首为里字底,由7笔构成。
甲(jiǎ):部首为甲字顶,由5笔构成。
《里甲》一词最早出现在古代中国封建社会的文献中,例如《礼记·曲礼上》、《左传·成公元年》等。这个词主要描述了封建社会中小地主的行政区域。
《里甲》的繁体字为「裡甲」。
在古代,汉字的书写方式有所不同。以《里甲》为例,其中的“里”字在古代的写法也有多种,例如「裏」、「裡」等;“甲”字在古代的写法也有变化,例如「甲」、「㞢」等。
1.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每个里甲都有自己的大小地主。
2. 乡村生活的组织形式以里甲为单位。
3. 在明代,里甲制度逐渐被废除。
里甲制、里甲长、甲坊、甲班等。
乡、村、镇等。
大地主、府、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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