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兵的头目,普通军官。 郭孝成 《直隶革命记》:“决定后,拟举通永镇 王怀庆 为北方民军大都督,遂於十一月十二日,由 滦 军全体军长兵目具名,电告 北京 袁世凯 顺直諮议局及 上海 议和代表。” 郭孝成 《湖南光复纪事》第三节:“入选之兵,以次分扎各庙宇寺观,由排长兵目分班日夜操练,纪律严肃,为从来所未有。” 子虚子 《湘事记·军事篇一》:“ 陈作新 颇交驩, 作新 亦 瀏阳 人,兵目学堂学生也。”
“兵目”一词在汉语中属于历史军事术语,主要用于清代文献中,指军队中的基层军官或头目。其具体含义如下:
一、核心释义
“兵目”指军队中的下级军官或负责管理士兵的头目,通常为低级武职,负责统领、管理或监督普通士兵。该词由“兵”(士兵、军队)和“目”(头目、首领)组合而成,强调其在士兵群体中的领导地位。例如清代军队中的“什长”“伍长”等基层管理者均可泛称为“兵目”。
二、历史背景与层级定位
在清代军事体系中,“兵目”属于基层指挥层级,地位低于正式品级军官(如千总、把总),但高于普通士兵。其主要职责包括:
此类职务多由经验丰富的老兵担任,是维系军队组织的基础环节。
三、与现代术语的对照
“兵目”在当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其职能大致对应现代军队中的班长、副班长或士官等基层管理岗位,但需注意清代军制与现代军事体系的差异。
参考依据
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第2卷第 6 页“兵目”词条,以及《辞源》(商务印书馆,1988)中相关军事职官条目对清代基层武职的记载。需注意该词属历史词汇,使用时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
“兵目”是一个历史军事术语,具体含义及用法如下:
“兵目”指士兵的头目或普通军官,通常负责基层士兵的管理与指挥,属于军队中的低级职位。该词多见于清末至民国初期的文献,现代已较少使用。
该词多用于描述清末民初军队编制,现代军事体系中已逐渐被“班长”“排长”等职级取代。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湘事记》《直隶革命记》等近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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