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城市设有。专为残疾儿童提供门诊咨询和家庭服务,并开展各种功能训练和医疗、教育、体育、职业培训等康复活动。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是指为0-18岁身心功能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核心职能是通过医疗、教育、职业和社会康复等手段,促进残疾儿童功能恢复或代偿,提升其社会参与能力。以下从汉语释义、服务内容及社会意义三方面解析:
残疾儿童
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残疾"指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的身体器官功能缺损或障碍;"儿童"指未成年的个体。该术语强调需关注发育关键期的特殊需求群体。
康复
源自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指通过系统干预帮助个体达到最佳功能状态的过程,涵盖生理功能重建、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及环境障碍消除三重目标。
中心
指具有专业资源配置(如康复医师、特教教师、社工等)和标准化服务流程的实体机构,体现服务的集中性与专业性。
医疗康复
提供物理治疗(如运动功能训练)、作业治疗(生活技能培养)、言语治疗等医学干预,改善生理功能障碍。
教育康复
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结合辅助技术(如沟通辅具)开发认知潜能,促进融合教育过渡(参考教育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社会支持
开展家长心理疏导、社区融入活动及政策资源对接,构建"家庭-机构-社区"联动支持网络(见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此类机构是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节点,其设立遵循:
权威参考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商务印书馆.
-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残疾报告》康复服务框架(2023更新版)
- 国务院令第675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 教育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官方文本
(注:为保障信息可靠性,所有引用来源均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官网或权威出版物,具体政策文件可通过中国政府网、联合国官网等渠道查询原文)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是为残疾儿童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其核心功能包括医疗康复、教育支持和技能培养。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性质
这类机构属于政府批准设立的社会福利单位,主要面向0-18岁残疾儿童,通过医疗、教育、心理干预等手段帮助其恢复或改善身体功能。例如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成立于1986年,是省级公益事业单位。
服务内容
分布与职能延伸
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除直接服务外,还承担技术研究、社区康复指导、专业人才培养等职能,推动区域康复体系发展。
服务模式
采用“门诊+家庭服务”结合的形式,既提供机构内系统化训练,也支持家庭环境下的个性化康复计划。
如需了解具体机构的地址或服务细节,可参考政府残联官网或地方公共服务平台获取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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