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学务的官员或官学教师。《汉书·翼奉传》:“ 奉 以中郎为博士、諫大夫,年老以寿终。子及孙皆以学在儒官。”《宋书·武帝纪下》:“便宜博延胄子,陶奬童蒙,选备儒官,弘振国学。” 唐 韩愈 《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诗序》:“於是总太学儒官三十有六人,列燕于祭酒之堂。” 清 周亮工 《梁溪成二鸿旧以孝廉训皖未能遽归也》诗:“儒官容易罢,秃笔不教閒。”
“儒官”一词在汉语中具有特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其核心含义是指:
精通儒家经典的官员: 指那些本身是官员,同时又具备深厚儒家学识背景的人。他们通常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在担任行政职务的同时,也承担着传播儒家思想、维护礼乐教化的责任。据《汉语大词典》释义,“儒官”指“信奉儒家学说,通儒家经籍的官吏”。这体现了儒家“学而优则仕”的理念,官员需以儒家道德伦理作为施政的准则。
掌管文教事务的官职: 在具体的官职设置上,“儒官”也指古代朝廷中专门负责与儒学教育、礼仪、文化相关事务的官员。例如,太学博士、国子监祭酒、学政、教谕等,其主要职责是教授生徒、主持祭祀、推行教化、管理学校等。如《辞海》指出,“儒官”亦指“古代掌管学务的官员或官学教师”。
历史背景与文化意义: “儒官”制度的形成与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密不可分。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和选拔官员的主要标准。儒官群体既是国家治理的执行者,也是儒家价值观的传承者和教化者。他们不仅在庙堂之上参与决策,更在地方上通过兴办教育、制定乡约、主持礼仪等方式,将儒家伦理渗透到社会基层,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结构、社会秩序和文化面貌。因此,“儒官”不仅是一个身份标签,更代表了一种将学术、道德与政治实践紧密结合的角色和使命。
引用参考来源:
“儒官”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语境中有以下两种核心含义:
指掌管学务的官员或官学教师,属于国家教育管理体系中的重要职位。
在当代语境中,可比喻具有儒家道德修养的官员。这类官员通常具备以下特质:
该词最早见于汉代文献,如《汉书·翼奉传》记载“子及孙皆以学在儒官”,印证其教育管理职能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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