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抛弃同姓同族而亲近异姓异族。《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吉 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 杨伯峻 注:“此言弃同姓之国,而亲近异姓之国。”《周书·李远传》:“诸人并世载忠贞,沐浴教义,今若弃同即异,去顺效逆,虽五尺童子,犹或非之。”
(2).丢掉共同之说而接近新奇之说。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传闻而欲伟其事,録远而欲详其跡,於是弃同即异,穿凿傍説,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此讹滥之本源,而述远之巨蠧也。”
“弃同即异”是一个古代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字面含义
该成语包含两层核心解释:
出处与背景
成语最早见于春秋时期《左传》,用于描述政治或宗族关系中的“离德”行为。后扩展至文化领域,如刘勰用以批判史书写作中的不实倾向。
该成语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学术或文学分析中。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左传》或《文心雕龙》相关章节。
《弃同即异》是一个成语,主要指的是当一个人或者一个事物与其他人或事物相同的时候,往往会被视为与众不同的存在。它传达了在众多相同的人或事物中,能够独立出众的意义和重要性。
《弃同即异》的拆分部首为“弓”和“彳”,其中“弓”表示弯曲,表示进退自如。笔画数为12画。
《弃同即异》这个成语出自《论语·子罕篇》:“孔子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乎!’”其中“去”与“留”意味着弃同即异的观点,表达了孔子对于违背原则的人或事进行弃同的原则。
繁体字为: 《棄同即異》。
在古时候,弃同即异的汉字写法为“弃同即异”。这种写法在现代有些改变,但意义保持不变。
1. 在班级中,有一位同学穿着与众不同的服装,犹如鹤立鸡群,弃同即异的形象令人难忘。
2. 他对于工作有着独特的见解和创新的思维,总是能够弃同即异地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 弃置:将某个人或事物抛弃、置之不理。 - 弃暗投明:弃暗投明指的是摒弃黑暗,追求光明。 - 弃善从恶:放弃善行而追随恶行。
别具一格、异军突起、独树一帜
众同一律、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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