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朝廷用于征召、晓谕、诘责等方面的文书。 明 沉德符 《野获编·果报·毁经谪为冥官》:“ 寧波府 同知 龙德孚 者, 武陵 人,今 君御 观察 膺 尊人也,在官奉臺檄,勘 普陀山 二僧毁律事。”
“台檄”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维度综合解析:
台檄(拼音:tái xí)指古代朝廷或官方机构发布的正式文书,主要用于征召人员、晓谕民众、诘责问责等公务场景。例如明代文献记载,官员曾“奉臺檄”调查僧人违规事件(出自《野获编》)。
如今该词已不常用,但在历史文献或文学创作中,可用来形容重要通告或权威命令。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献出处,可参考汉典或《野获编》相关内容。
《台檄》(tái xī)一词源自古代中国,意为传递或者发布命令或通知。通常是由朝廷或者高级官员发布的文件,以向各地官员或民众传达重要的政治、军事或行政信息。
《台檄》一词的拆分部首是 木(mù)和 棄(qì)。拆分后的每个部首都有自己的笔画,木部有4画,棄部有12画。
台檄最早出现于中国古代的文献中。作为一种行政文书,它起初是为了向地方官员传达命令和通告而使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台檄逐渐演变成一种重要的公文形式,用于国家政治、军事和经济事务的通告和发布。
台檄的繁体字为「臺檄」。繁体字在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广泛使用。
在古代,「台檄」被写作「臺檄」。古时候的写法与现代稍有不同,主要是在字形和结构上有一些差异。
1. 政府发布了一份重要的台檄,呼吁人民共同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2. 皇帝亲自撰写了一份台檄,下达了对叛军的严厉处罚。
1.台文:指台湾地区使用的文字和文学。
2.台风:形容热带气旋在台湾一带生成并袭击的气象现象。
3.檄文:通告、命令等以文书形式发布。
1.诏书:官方文件,用于发布政令或命令。
2.告示:公开撰写的声明,用于发布通告或公告。
3.公函:政府或高级机关发出的正式信函。
1.回函:回复他人来信的信函。
2.答复:对他人提问或请求做出回应的行为。
3.谢罪:因错误或过失向他人道歉或表达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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