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知州、通判等官。 宋 苏辙 《王佺通判荆南》:“ 南郡 控引江湖,商贾之渊,而盗贼之会也,守贰之事於南方为剧。”《宋史·高宗纪》:“癸巳,罢 川 陕 便宜差遣监司、守贰。”《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先是,遣使访 川 陕 诸州守贰之能否,知 夔州 袁逢吉 、知 遂州 李虚己 、通判 查道 、知 忠州 邵燁 、知 云安军 薛颜 等七人以称职闻,戊子,皆赐詔书奬諭。”《文献通考·田赋五》:“詔 江 浙 诸州县帛及折帛钱,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不足者守贰窜黜。”
“守贰”是古代官职的合称,主要指宋代地方行政体系中的知州(正职)和通判(副职)等官员。以下是详细解释:
“守贰”是宋代地方行政的核心官职组合,体现了正副职分权制衡的特点。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官员的选任或职能细节,可参考《宋史》或宋代地方制度研究资料。
守贰是一个汉字词语,表示守护、保持、守守等意思。
守贰的部首是宀(宝盖头),共有8个笔画。
守贰的来源较为复杂,是由“守”和“贰”两个字组合而成。
守贰在繁体中的写法为守貳。
在古时汉字的写法中,守贰的形态可能与现代略有不同。守可能以“宀”旁配上“寅”或“愔”,而贰则可能以“贝”旁配上“䜣”或“貮”。不同时期的字形变化使得守贰的外形有所变动。
1. 他是我们团队的守贰,始终保持高效和纪律。
2. 这个警卫负责守贰门口,确保安全。
守贰可以与其他字组合成多个词语,例如守贰者(守护者)、守贰人(保持人)、守贰职(守护职责)等。
守贰的近义词包括守护、保守、看守等。反义词则可以是放弃、开放、放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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