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势剑,尚方剑。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枉自有势剑金牌,把俺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怎脱离无边苦海。” 元 曾瑞 《留鞋记》第三折:“圣人敕赐势剑金牌,着老夫先斩后奏。”
势剑金牌是元代授予高级官员的特权凭证,由“势剑”与“金牌”两件信物组成,象征皇帝赋予的生杀予夺与紧急调兵之权。以下从形制、功能及历史背景分述:
势剑
又称“尚方宝剑”,指皇帝御赐的宝剑。持剑者代行皇权,可先斩后奏,对违法官员有当场处决之权。《元史·刑法志》载:“诸处断重囚,虽叛逆,必令台宪审录……若恃势剑金牌杀人者,究问。” 其形制多为龙凤纹饰,剑鞘镶金玉,体现至尊权威。
金牌
为金属符牌,刻有“天赐成吉思汗皇帝圣旨”等文字,用于紧急军务调兵或传令。据《南村辍耕录》记载,元代金牌分虎头、素面等等级,万户军官佩虎符(虎头金牌),千户佩金牌,凭此可通行关隘、征调军队。
二者合用多见于钦差大臣(如廉访使、宣抚使),标志其拥有:
此制度源于蒙古“牌子信符”传统,后融入中原尚方宝剑文化,成为元代中央集权的重要工具。
势剑金牌在元代文学中成为正义象征,如关汉卿剧作中清官常持此物昭雪冤案。明代演变为“尚方宝剑”与“兵符”分用,清代则以“钦差关防”取代。
参考资料
“势剑金牌”是古代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具体解释如下:
势剑
即“尚方剑”,象征皇帝赋予的先斩后奏之权。持有者可直接行使司法或军事裁决,代表至高权威。
金牌
特制令牌,通常刻有特殊标识,作为紧急任务或重大案件的执行凭证,持有者可凭此调动资源或跨越常规程序。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学作品中的使用场景,可参考权威古籍或《窦娥冤》《留鞋记》等元代戏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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