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宗庙外另立的祀庙。《公羊传·隐公五年》“九月,考 仲子 之宫” 汉 何休 注:“不就 惠公 庙者,妾母卑,故虽为夫人,犹特庙而祭之。礼,妾庙子死则废矣。”
“特庙”在汉语中属于较为罕见的组合词,其含义需结合单字释义及历史语境综合解析。根据《汉语大词典》对“特”的释义,“特”可表“单独、专门”之义(来源:汉典网);而“庙”指供奉神佛或祖先的建筑物(来源:国学大师网)。二者组合可解作“专设之庙”,常见于以下两种历史用法:
一、祭祀特殊对象 古代帝王为突显某位先祖或功臣的功绩,会单独设立祭祀场所,如汉代为刘邦之父刘太公建“特庙”(来源:《汉书·礼乐志》),此类建筑突破宗庙常规建制,具有独立祭祀功能。
二、临时性祭坛 清代礼制中记载,遇重大战事或灾异时,帝王会设立“特庙”举行禳灾仪式(来源:《清史稿·礼志》),这类场所具有临时性、功能专属性特征,与常规宗庙形成区别。
需特别说明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无实际使用场景,仅存于特定历史文献记载。其构词法符合古代汉语“以单字表意,组合成专名”的命名特征,属于封建礼制下的产物。
“特庙”是中国古代礼制中的专用术语,指在正式宗庙体系之外单独设立的祭祀场所,其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特庙(拼音:tè miào)指古代宗庙外另立的祀庙,主要用于身份特殊或地位不足以进入主庙的祭祀对象。例如妾母虽被尊为夫人,但因出身卑微,仍需单独建庙祭祀。
适用对象
常见于对妾母的祭祀。根据《公羊传·隐公五年》记载,即使妾母被立为夫人,因其身份低微,仍需在宗庙外另设特庙(“妾母卑,故虽为夫人,犹特庙而祭之”)。
存废规则
特庙的存续与子嗣相关,若受祭者的子嗣去世,特庙则依礼制废除(“礼,妾庙子死则废矣”)。
特庙体现了古代宗法制度中嫡庶有别的等级观念。通过单独设庙,既维护了主庙的尊崇地位,又兼顾了对特殊身份者的祭祀需求,反映了礼制在身份差异上的调和作用。
以上解释综合了古籍注释与礼制研究,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公羊传》及汉代何休注等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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