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ntirety; ownership-in-common
共有制(Common Ownership)是物权法领域的重要概念,指两个或以上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在英美法系中,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义为"multiple persons holding title to a property simultaneously"(多人同时持有财产所有权)。
该制度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物权纠纷典型案例》显示,共有制纠纷多集中于遗产分配(占比38%)、离婚财产分割(31%)和商业合伙清算(21%)三大领域。学界通说认为,共有制通过平衡个体权益与集体利益,为市场经济中的合作经济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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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制是法律领域中指代多个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制度,其核心在于财产归属的共享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共有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夫妻共同房产、多人合伙购买的设备等均属于共有财产()。
主体非单一性
共有权主体必须为两个以上,可以是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客体同一性
共有财产是同一项特定财产,如一套房屋、一台机器或知识产权等()。
权利义务双重性
共有人对外作为单一主体行使所有权,对内则需协商处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事项()。
所有权单一性
尽管存在多个共有人,但共有财产仅对应一个所有权,而非多个所有权的叠加()。
按份共有
各共有人按明确比例(如50%)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自由处分自身份额()。
共同共有
基于特定关系(如婚姻、继承)形成,共有人平等享有权利,需全体同意才能处分财产()。
准共有
适用于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如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的共有形式()。
共有制广泛存在于家庭财产、合伙经营、遗产继承等领域,需通过协议或法律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多人合购房产时需签订共有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文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来源、4、9等法律专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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