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nationalization of insurance
保险国有化(Insurance Nationalization)指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将私营保险企业收归国有,建立由国家主导的保险行业运营体系。该概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所有权转移(政府持有保险公司控股权)、经营权统一(国家制定统一承保规则和费率标准)以及服务公共性(优先保障社会福利目标)。
从实施模式看,主要分为完全国有化(如古巴1960年将所有私营保险公司并入国家保险银行和混合所有制(如中国1998年成立中国再保险集团,财政部持股60%,引入战略投资者。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有47个国家在二战后推行过保险国有化改革,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阵营。
该政策的经济学依据可参考Samuelson的公共物品理论,认为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公式表达为: $$ U= int_{0}^{T} e^{-rt} [alpha S(t) + (1-alpha)P(t)] dt $$ 其中$S(t)$代表社会福利函数,$P(t)$为私营企业利润函数,$alpha$为政府调控系数(当$alpha>0.5$时实施国有化)。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政策库显示,我国自2012年起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制度,通过风险处置基金持股方式实现市场化风险化解,这种"柔性国有化"手段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列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改革典型案例。
保险国有化(Nationalization of Insurance)是指国家将保险行业的私有资产或企业收归国有,由政府直接控制或运营的过程。以下是该词的核心解析:
保险国有化属于经济国有化的一种形式,指国家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将原本由私人资本经营的保险企业转变为国家所有,实现国家对保险行业的主导权。这一过程通常基于公共利益、经济安全或政策实施需求。
根据国际惯例,国有化需满足:
如需进一步了解国有保险公司的具体案例(如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等),中的企业列表及运营模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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