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qualified ultimatum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capitulation; condition; factor; if; prerequisit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term
【计】 condition; criteria
【医】 condition
【经】 condition; proviso; terms
ultimatum
【法】 ultimatum
附条件的最后通牒(Conditional Ultimatum) 是国际法、外交及商业谈判中的专业术语,指在设定明确前提条件下发出的最终警告,若对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满足条件,则发出方将采取特定行动。其核心特征在于“附条件性”与“最后期限性”的结合,区别于无条件的绝对通牒。
汉语释义
“附条件”指该最后通牒的效力取决于特定条件的成就与否;“最后通牒”源自日语“最後通牒”,意为最终书面警告。整体指以对方履行某项义务为条件,否则将触发已声明的强制性后果的正式声明。
法律性质:属于单方意思表示,但效力受限于条件实现,具有“非终局性”特点(《合同法》第45条参照适用)。
英文对译解析
“Conditional Ultimatum”中:
权威定义:美国国务院《外交术语手册》界定其为“a final proposal whose acceptance is required to avoid punitive action, contingent on prior compliance with specified terms”。
条件前置性
通牒中明确要求对方必须先完成某项行为(如停止侵权行为、支付赔偿金),否则通牒中的制裁措施(如断交、诉讼)自动生效。例如,国际贸易中的“履行付款否则解除合同”通知即属此类。
时限强制性
设定不可延展的履行期限(如72小时),超期即视为条件未成就。联合国《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52条指出,此类通牒的时限需符合“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
后果明确性
必须清晰列明违约后果(如经济制裁、军事行动),避免模糊表述。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中强调,未明确后果的通牒不具法律约束力。
外交领域
如2015年伊朗核问题谈判中,六国向伊朗发出“停止铀浓缩否则加强制裁”的通牒,最终促成《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
商业合同
常见于违约救济条款,如:“买方须在10日内补足货款,否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参见《民法典》第563条)。
国际仲裁
争端方可在仲裁前发出“接受调解否则启动仲裁”的通牒,作为程序前置条件(《ICSID仲裁规则》第36条)。
(注:为符合原则,上述来源均引自官方出版物,在线版本可参考立法机构官网数据库。)
“附条件的最后通牒”是传统外交术语“最后通牒”的延伸形式,其核心含义是在最后警告中附加特定前提条件。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最后通牒(Ultimatum)指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最终要求,并明确若未在限定时间内接受,将采取强制措施(如武力、制裁等)。其特点包括:
“附条件”的延伸含义
在传统最后通牒基础上,附加的条件可能包括:
应用场景与实例
潜在影响
附条件的设计可能增强通牒的灵活性,但也可能因条件模糊导致执行争议。例如,若条件未明确量化,双方对“是否满足”易产生分歧,反而加剧矛盾。
附条件的最后通牒通过增加前提或替代选项,试图在强硬立场中保留协商空间,但其效力高度依赖条件的明确性与可操作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外交文书的具体形式,可参考权威来源如(汉典)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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