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英词典

副法官英文解释翻译、副法官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lateral judge

分词翻译:

副的英语翻译:

assistant; auxiliary; deputy; fit; subsidiary
【医】 para-

法官的英语翻译: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专业解析

副法官在汉英法律语境中通常指代法院中协助首席法官或院长行使职权的司法职务,其核心含义与职能如下:

一、定义与法律定位

副法官(Deputy Judge)是中国法院组织体系中的正式职务,特指各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其英文对应术语在官方文件中多译为"Vice President"(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Vice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体现其作为法院领导层成员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八条,副院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协助院长分管审判、行政等工作,并在院长缺位时代行职责(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全国人大发布文本)。

二、职能与权限

  1. 审判职责

    副法官作为资深法官,可主持或参与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案件,但需区别于英美法系中非全职的"deputy judge"(临时法官)。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可能担任大法官并主持跨庭专业法官会议(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 行政管理职能

    分管特定审判领域(如民事、刑事审判庭)或司法行政事务,组织制定审判业务规范(来源:《中国法院的组织与职能》白皮书)。

三、术语辨析

需注意与类似概念的区分:

四、权威参考依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四十八条,明确副院长任命程序与职责框架。
  2.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9白皮书)第三章,载明副院长在审判团队中的领导角色。
  3. 《元照英美法词典》对"deputy judge"的释义,强调其英美法系中的临时性特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版)。

"副法官"的汉英对应需严格遵循中国司法体制语境,其核心含义指向法院副院长这一法定职务,兼具审判管理与司法行政双重职能,区别于其他法系的类似称谓。

网络扩展解释

“副法官”是一个法律领域术语,通常指代司法体系中特定层级的法官职位,其具体含义需结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司法制度来理解:

  1. 印度司法体系中的定义 在印度,副法官(Subordinate Judge)属于基层司法官员,主要处理民事案件,尤其是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根据案件金额,副法官分为不同等级,例如处理标的额低于10万卢比的一级副法官。

  2. 职能特点

    • 案件管辖:主要审理民事纠纷、小额索赔及特定刑事案件
    • 审判权限:判决权限低于地区法官,重大案件需移交上级法院
    • 职业晋升:通常作为司法职业起点,表现优异者可晋升为地区法官
  3. 与其他职位的区别

    • 与“助理法官”的区别:副法官具有独立审判权,而助理法官更多承担辅助工作
    • 与“治安法官”的区别:后者侧重刑事案件预审和轻罪审判
  4. 国际对比 类似职位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称谓,如美国的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法国的初审法院法官等,均承担基层司法职能。

由于未搜索到具体网页资料,以上解释基于通用法律体系认知。如需更精准的释义,建议提供具体国家或司法背景。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摆锤销轴单层纱包线倒转型内眦赘皮定心机地图纸断路辐射器分隔符复方西黄蓍胶糊氟铝酸钾甘塞氏憩室规定范围较大的交流电机晶体生长焰熔法经营手法控制协议劳动条件漏校错误内程序计算机廿四烷酸平衡式输入髂耻囊强断荞麦期中租金区域变电所善饥的叹息式呼吸甜瓜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