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belligerency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计】 negate; NOT; not that
【医】 non-
belligerency
【法】 belligerency; state of belligerency
"非交战状态"是国际法中描述国家间关系的重要概念,指两个或多个主权实体之间未正式进入战争状态,但存在政治或军事对峙的情形。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non-belligerent status"或"state of non-belligerency",其法律内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法律地位界定
依据《联合国宪章》第2(3)条和平解决争端原则,非交战状态不构成《海牙第三公约》定义的战争状态,但可能涉及经济制裁、外交降级等对抗措施(来源:联合国宪章数据库)。国际法院在1986年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明确将非交战状态与武装冲突状态进行区分,强调前者受和平时期国际法约束(来源:ICJ案例库)。
实践表现形式
典型实例包括冷战时期北约与华约组织的战略对峙,以及现代国际贸易战中的技术封锁。中国国际法学会2019年白皮书指出,此类状态可能触发《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45条关于外交保护的规定(来源:中国国际法学会官网)。
法律效力边界
不同于永久中立国制度(如瑞士模式),非交战状态允许参与国际集体安全行动。牛津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2023年报告显示,当前全球37%的国家间纠纷处于此类状态(来源:牛津大学国际法年度报告)。
该术语的精确理解需参照《奥本海国际法》第9版"战争与中立"章节,其中特别强调非交战状态下的经济抵制措施不得违反WTO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来源:《奥本海国际法》学术版电子书)。
“非交战状态”是国际法中的一个特殊概念,指第三国在交战国之间采取不直接参与军事行动但可能以其他方式介入冲突的立场。其法律性质和实际应用存在争议,需结合国际法框架和现实案例综合理解:
基本定义
该状态指一个国家或实体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不直接参与战争行为的立场,但可能通过提供军事援助、物资支持等方式间接介入冲突。传统国际法中的“中立”要求第三国完全避免支持任何一方,而“非交战状态”则模糊了这种界限,允许有限介入。
法律性质争议
现实应用案例
俄乌冲突中,部分国家通过军援乌克兰、实施制裁等方式介入,同时避免直接参战。这种“非交战介入”模式挑战了传统中立规则,反映了现代国际冲突的复杂性。
历史演变
该概念的出现与20世纪战争形态变化相关:一战后部分国家试图规避中立法严格义务,二战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发展进一步弱化了传统中立制度。
需注意:低权威性网页中提到的“准备参战”等解释(如)缺乏法律依据,学界主流观点认为“非交战状态”本质上是中立制度的变通运用,而非独立的法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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