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joinder to the defence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计】 P
【化】 dyad
【医】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经】 vs
defendant; indictee; the accused
【经】 respondent
contradict; counterplea; demur; demurrer; plea
【法】 ad respondendum; counterplea; counterplead; defence; demur; exceptio
exception; plea; plead; pleading; remonstrance; remonstrate; traverse
answer; rejoin; rejoinder; reply; reply to a charge
【法】 ad respondendum; answer; answer the charge; comment on appeal; defence
defend oneself; paper book; plea; plea in abatement; plead; rejoinder
render an account of; reply
在汉英法律词典视角下,"对被告抗辩的答辩"(Reply to the Defendant's Plea/Defense)指民事诉讼中,原告针对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的抗辩理由和事实所进行的再次回应与反驳。其核心在于直接回应被告的防御主张,旨在巩固己方诉求或削弱对方论点。以下是详细解析:
"被告抗辩" (Defendant's Plea/Defense)
指被告在诉讼中为否定原告诉求而提出的法律依据或事实反驳(如管辖权异议、诉讼时效抗辩、免责事由等)。
来源: 《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抗辩"为"被告否认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法律理由"。
"答辩" (Reply/Replication)
在普通法体系中,"Reply"特指原告对被告抗辩的针对性回应。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虽未直接使用该词,但规定"原告可对被告答辩状提出意见",实质功能一致。
来源: Black's Law Dictionary 将"Reply"定义为"原告对被告答辩状中新增事项的回应"。
整体含义
该短语描述的是原告行使辩论权的二次诉讼行为,需严格针对被告抗辩内容,而非重复起诉状观点。若被告未提出新抗辩,原告通常无需再提交"答辩"。
功能定位
属于"攻击防御方法"的进阶环节(起诉→答辩→对答辩的再反驳),旨在防止"诉讼突袭",保障两造平等对抗。
来源: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辩论原则"要求法院保障当事人反驳权利。
内容限制
需遵循"直接对应原则":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3条要求质证需针对性回应。
未提交的后果
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对被告抗辩的答辩",可能被视为默认被告抗辩成立(部分法域视为放弃反驳权)。
中文术语 | 英文对应 | 适用场景 |
---|---|---|
对被告抗辩的答辩 | Reply to the Defense | 普通法系诉答程序 (Pleadings) |
Replication (古普通法术语) | 传统衡平法程序 | |
被告抗辩事由 | Affirmative Defense | 被告主张新事实免除责任(如正当防卫) |
原告反驳证据 | Rebuttal Evidence | 庭审阶段对被告证据的反制 |
实例: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Statute of Limitations Defense),原告在"答辩"中提交《催款函》证明时效中断(Tolling of Limitations),此即典型"对被告抗辩的答辩"。
"原告的二次答辩权是程序正义的体现,旨在实现‘武器平等’(Equality of Arms)。其内容受辩论主义约束,不得超越被告抗辩范围扩张新请求。"
—— 张卫平《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第178页
注:因法律术语的权威解释需依托正式出版物,本文来源均采用实体书籍及成文法条文,未提供网络链接以确保准确性。如需进一步验证,可查阅上述文献原始章节。
在民事诉讼中,“对被告抗辩的答辩”是指原告或法院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进行的回应或审查。以下从抗辩与答辩的定义、关系及实践应用三方面综合解释:
抗辩
指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或事实主张提出反驳,旨在否定其合法性或合理性。抗辩分为程序抗辩(如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重复起诉等)和实体抗辩(如否认合同效力、主张权利已消灭等)。
答辩
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状提交的正式书面回应,内容包括承认、否认原告主张,并附相关证据。答辩是被告的诉讼权利,也是法院整理争议焦点的依据。
被告角度:抗辩是答辩的核心内容,被告通过答辩状系统提出程序或实体抗辩。例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可能以“合同无效”(实体抗辩)或“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程序抗辩)进行答辩。
原告角度:原告需对被告的抗辩进行回应,可能通过补充证据或法律依据反驳。例如,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已过,原告需举证证明时效中断事由。
法院角度:法院需全面审查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例如,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需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全面答辩,法院不受原告诉讼请求限制。
程序要求
内容规范
法律后果
假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货款,被告答辩中抗辩称“货物质量不合格”,此时:
“对被告抗辩的答辩”本质上是诉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的攻防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具体操作可参考《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白屈菜赤碱闭塞间电流不耐寒的串级接法单程租船电起始定价方法冯诺埃曼方程氟氧化铼赶鸭子上架碱液比重计交叉偏利甲氧苄氨嘧啶精神物理定律技术报告说明书鸡尾混合排序抗辐射剂夸脱卢金侦测器洛弗分离器卖出汇率情感轻核请求页面调度荣华富贵森林法砷锑锰矿说教性的伪命令尾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