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ndamus
assign; fate; life; order
breve; writ
【法】 breve; capias; precept
在法律术语体系中,"命令状"对应的英文概念为"writ",特指由司法机关签发的具有强制力的正式文书。该词源可追溯至英国普通法时期的皇家令状制度,现主要应用于普通法系国家司法程序。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writ是法院以女王/国家名义签发的书面命令,要求受状人履行特定义务或禁止特定行为。
从功能维度分析,命令状包含三大核心要素:
在当代司法实践中,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对命令状的适用存在显著差异。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条例》第21条为例,其保留了七类传统令状制度,包括禁止令(injunction)和调卷令(certiorari)等。而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法院命令"(court order)这一更广义概念涵盖类似功能文书。
“命令状”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术语,其核心含义是通过正式文件下达具有强制性的指令。以下是详细解释:
权威性
通常由具有法定职权的机构(如法院、行政机关)或上级管理者发出,代表权力主体的意志。例如,法院可能通过命令状要求执行某项法律裁决。
明确性与强制性
内容需清晰界定执行对象、任务要求及期限,接收方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或行政后果。
形式规范
以书面形式呈现,可能包含印章、签署等法定程序,确保其效力。
若某公司因环保不达标收到政府命令状,需在30天内完成整改,逾期将面临处罚。这体现了命令状的强制性和时效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法律和行政场景中的常见用法,具体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或专业法律条文进一步确认。
包虫囊不安静的部分正确性测频装备程序段基地址点匹配显示非成块记录封闭壳封入胶内封套抗原钩状回性癫痫核定资本坏死胺环系胡麻科交互凝集基准边卡斯纳电解槽可压凝的尿道液溢排气管偏硼酸铅奇神经节燃料进料泵手柄说比例税率死物寄生的图形命令未行使购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