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ready; as; as well as; since
gain; get; need; obtain; fit; ready for
在汉英法律术语体系中,"既得的"对应的英文翻译为"vested",指已经确立且不可剥夺的权利或利益。该术语常见于财产法、继承法及国际投资协定领域,核心特征包含三个法律要件:
国际比较法研究显示,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对"既得权"的保护路径存在差异:前者侧重成文法规范(如《德国民法典》第158条),后者依赖判例法构建保护体系(如英国1925年财产法案)。该术语的精确运用对国际商事合同条款解释具有决定性作用,世界银行法律数据库收录的跨国仲裁裁决中,约68%涉及既得权认定争议。
“既得”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已经获得的、已经到手的”。以下是结合不同语境的具体解释:
法律与社会领域:
常与“利益”连用为“既得利益”,指通过法定途径、公共权力或社会结构已获得的特殊权益。这类权益可能是合法的(如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可能是通过不合理制度形成的(如特权群体的利益)(、)。
日常语境:
泛指个人或团体已掌握的资源、经验等,如“既得成果需妥善利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既得利益集团”指通过垄断资源或权力维护现有利益的群体,常带有负面色彩,如阻碍社会公平(、)。
“既得”的核心是“已拥有”,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若涉及权益分配,可能隐含对公平性的讨论;若用于日常,则中性描述已有成果。
白朊仪边界效应便衣侦探测振仪充电容量储存池寸弹性冲突氘硼酸铵电路保护器定容递延费用动作范型过滤介质计算机化编目系统抗菌物累积烯毛笔麻醉椒煤焦炭摩托车内胎弄侵权求偿法软盘机乳液聚合法沙地杀身成仁嗜曙红细胞增多天青色投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