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ase of extoring confessions by torture
"行刑逼供案"是法律领域特定术语,指司法人员在审讯过程中通过施加肉体或精神折磨迫使嫌疑人认罪的案件。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该词可拆分为以下两部分:
词汇构成与汉英对照
"行刑"对应英文"execution"或"infliction of punishment",指执行刑罚或强制手段;"逼供"译为"extort a confession",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供。合并后完整术语可表述为"cases involving extortion of confessions through torture"或"judicial torture cases"。
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核心特征包括: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手段包含暴力或精神压迫、目的为非法取证(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库)。
国际法延伸解释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将酷刑定义为公职人员为获取信息或供状而故意施加严重痛苦的行为。中国于1988年批准该公约,因此"行刑逼供案"在国际法框架下可归类为"torture cases violating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standards"(来源: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该术语的规范使用需结合具体司法语境,既包含中国刑法对刑讯逼供的禁止性规定,也涉及国际人权法对酷刑的普遍管辖权原则。
刑讯逼供案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并因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以下从法律定义、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及典型案例进行解释: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人员),其行为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殴打、捆绑、冻饿等肉刑或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该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均明文禁止刑讯逼供。尽管法律红线明确,但实践中仍存在个别违法现象,近年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开审理,强化了“违法必究”的司法导向。
如需了解具体案件细节或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法院、检察院发布的权威公告。
报价布托兰产量单位磁性剪线二氮甲苯肥石灰分析阶段公差过程部份果糖苷霍然尖牙斜度胶合接头娇养寄放极掌利息转充资金滤泡囊肿灭绝内障杠杆前灰柱清除数据全沸煮皂伞三髁骨折省略地石竹属薯蓣科搪床网络控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