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ustomary
【法】 code of practice; conventional law; custom; customary law
惯例法(Customary Law)指在特定群体或社会中,因长期、普遍且一致的实践而形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其核心特征在于“不成文性”与“实践性”,依赖社会成员的共同遵守和认可而非立法程序确立。在汉英词典中,该词通常对应以下解释:
惯例法(Customary Law)
指基于特定社群长期、连续且一致的实践(usage),并被普遍接受为法律义务(opinio juris)的不成文规范。其效力源于历史传统与社会共识,常见于国际法、原住民社群及商法领域。例如,国际惯例法约束国家行为,如外交豁免规则;商事惯例法则调整贸易中的惯常做法,如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惯例需经长期、稳定的实践(通常需数十年甚至数世纪)形成,例如游牧民族的资源分配传统或海洋法中的“公海自由”原则。
社群成员需主观视该实践为法律义务(opinio juris),而非单纯习惯。如商人群体对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遵守即基于此。
区别于成文法,惯例法通过口述、判例或行业守则传承。例如普通法系中,法官可通过判例确认某项惯例的法律效力。
惯例法的权威性依赖于两大要素:
国际法院(ICJ)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明确将“国际惯例”列为正式法源,佐证其法律地位。
权威参考来源:
- 《元照英美法词典》对“Customary Law”的定义(法律出版社)
- 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ICJ Statute, Art. 38)
-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官方注释(ICC UCP600)
惯例法通常指基于长期实践形成的、被广泛认可的习惯或常规做法,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境和适用领域。以下是详细解释:
惯例指长期形成且被普遍遵循的习惯性做法或常规,尤其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作为补充依据。例如:
非强制性:惯例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可通过以下方式产生效力:
司法适用:法院在判决时可能参考惯例填补法律空白,尤其在民商事领域。
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组织编纂,虽非法律,但被广泛采用后形成行业标准。其特点包括:
惯例通常作为成文法的补充,在以下场景发挥作用:
提示:如需了解特定领域(如国际商法、民事司法)的惯例法案例,建议通过权威法律数据库或专业文献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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