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insurable valu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计】 guarding
【医】 insurance
【经】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price; cost; merit; purchase; use; value; worth
【医】 value
【经】 value; worth
在保险领域,“可保险的价值”(Insurable Value)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具有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且该价值能够通过客观方法进行评估,并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其核心包含以下三方面:
法律认可的经济利益
可保险的价值需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合法所有权或责任关系。例如,财产保险中,投保人需对房屋、车辆等标的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
客观可评估性
价值需通过市场价、重置成本或专业评估确定。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包括: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标的评估指南》)
符合合同约定范围
价值需在保单条款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且排除道德风险因素。例如,艺术品保险通常要求提供专业鉴定报告,以确认标的的市场价值(《保险术语》国家标准GB/T 36687-2018)。
该概念在货运保险、企业财产险等场景中尤为重要。例如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可保险价值通常按CIF价格的110%计算,涵盖货物成本、运费及保费(《国际贸易保险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可保险的价值(即保险价值)是保险领域的核心概念,主要用于确定保险金额和理赔标准,其含义及特点如下:
保险价值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间和地域内,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总额,是计算保险金额和赔偿额的基础。例如,一辆汽车的保险价值会根据其购置价、使用年限、市场行情综合评估。
保险价值会随时间、地域、市场供求、折旧等因素波动。例如:
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如车险、房屋险),因财产标的可货币化估值;而人身保险(如寿险)的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无保险价值概念。
保险价值在理赔中起关键作用,例如车辆全损时,保险公司按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而非购置价)赔偿。投保时建议定期评估标的物价值,避免保障不足或超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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