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tepchild
afterwards; continue; follow; succeed; then
children; sons and daughters; the fruit of the womb
【法】 exitus
继子女(stepchild)是法律与亲属关系术语,指因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的非血缘子女关系。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其定义为"配偶与其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对应为"stepchild",强调该关系基于婚姻而非血缘或收养。
在法律层面,继子女的权益受《民法典》第1072条约束,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时可参照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美国《统一亲子法》(Uniform Parentage Act)将继父母责任限定于婚姻存续期间。
社会研究显示,继子女关系在现代混合家庭(blended families)中呈现复杂性。哈佛大学家庭研究项目指出,约30%的美国儿童生活在有继父母的家庭中,其权利界定需平衡生物学父母与继父母的双重角色。
相关术语包括:
权威参考资料:
关于“继子女”的定义和法律地位可综合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继子女是指因父母一方再婚,与再婚配偶(继父/继母)形成亲属关系的子女。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二、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三、继承权的特殊规定
四、法律特征
总结
继子女的法律身份核心在于是否形成实际抚养关系。若存在抚养教育,则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反之仅为亲属称谓,无法律约束。具体案例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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