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痞”是汉语中形容地方恶势力的典型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在特定区域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百姓的社会无业人员。从汉英词典角度分析,“地痞”对应的英文翻译为"local ruffian"或"hooligan",《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将其定义为“在地方上为非作歹的流氓分子”。该词由“地”(地域)与“痞”(无赖)构成,生动体现了这类人群的地域依附性和行为破坏性特征。
在语义演变方面,《汉语大词典》指出“地痞”最早见于清代文献,原指地方上的游手好闲者,后逐渐强化其违法犯罪属性。与“流氓”相比,“地痞”更强调其在地缘关系网中的势力渗透,常与“流氓”连用构成“地痞流氓”这一固定搭配。社会语言学研究表明,该词汇在不同语境中存在语义梯度,既可指具体实施暴力者,也可隐喻基层社会秩序的破坏者(《中国社会语言学》2020年刊)。
权威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将“地痞”行为对应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具体罪名,从法律层面界定了其社会危害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地痞”已从传统街头暴力形式演变为可能涉及经济犯罪的新型黑恶势力,这一演变在《当代社会治理研究》中有详细论述。
“地痞”一词主要用于描述地方上欺压百姓、行为恶劣的群体,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地方上的流氓、无赖或恶霸,通常不务正业,以欺凌弱小、寻衅滋事为特点。其行为可能包括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等()。
“东平警方成了地痞的保护人,帮他们逃避惩罚”();
“为害乡里的地痞被严惩,百姓称快”()。
地痞的存在常导致治安恶化,需通过法律手段打击。部分历史案例(如明代刘瑾事件)显示,地痞可能与腐败官员勾结,加剧社会矛盾()。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文献中的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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