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rdeffe
mineral resources
【经】 mineral resources
charter; concession; concessionary; licence; license; special permission
【计】 arthorization
【化】 licence
【经】 charter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矿藏特许使用权(Mineral Concession) 指国家以矿产资源所有者身份,依法授予特定主体在限定区域和期限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排他性权利。该权利本质是行政许可与民事财产权的结合,核心特征如下:
非所有权让渡
国家保留矿产资源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仅将勘探权(Exploration Right) 与开采权(Mining Right) 以特许形式授予符合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权利主体需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业权使用费(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
排他性开发许可
获得特许的主体在指定矿区内享有独占性作业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勘探或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英文术语"Concession" 强调政府通过协议(如特许协议 Concession Agreement)授予的专营特权。
权利类型 | 具体内容 | 法律依据 |
---|---|---|
勘探权 | 地质调查、取样、分析等勘查活动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开采权 | 建设采矿设施、提取并销售矿产品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期限限制 | 探矿权最长5年(可延续),采矿权按矿山规模核定(一般10-30年) |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
环保与生态义务 | 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
中国法律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英译本(自然资源部官网)明确矿权分类:"The state shall implement a system of mining rights for exploration and mining registration"(第三条)。
国际资源管理框架
联合国《自然资源管理指南》定义特许权:"A contractual arrangement transferring operational rights to private entities for resource extraction"(Chapter 4.2)。
法律术语词典
《元照英美法词典》解释"Concession" 为:"政府授予的土地使用权或矿产开采特权"(北京大学出版社)。
注:本文法律定义综合中国现行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及国际通用实践,术语解释参照官方英译文本与专业法律文献。
“矿藏特许使用权”是一个结合了“矿藏”和“特许使用权”的复合概念,具体含义需从以下两方面综合理解:
矿藏
指埋藏于地下的各种自然矿物资源,如石油、煤炭、金属矿产等。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十六条,矿藏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需经授权方可开发。
特许使用权
指通过支付费用,获得使用他人专有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或资源的资格。例如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按销售额比例支付费用以使用某项技术或品牌。
定义
指国家作为矿藏所有者,通过行政许可或合同形式,授权特定主体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企业需向国家支付特许使用费(如资源税、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以获取该权利。
核心特征
我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需依法申请登记并取得许可。特许使用权的具体实施通过矿业权出让制度实现,包括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此外,使用权人还需遵守环保、安全等法规要求。
示例
某矿业公司通过竞标获得某铁矿的采矿权,需向国家支付资源税和矿业权使用费,并在规定期限内按许可范围开采,同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白蛋白乳部分担保肠扭结对口多汁的防跳装置氟苯亚胺噻唑副染色体工厂设备国家补贴股头骨假半阴阳己苯吡喃截止衰减器经掌的料盘中心槽面罩明显的行为泡沫灭火剂平方律解调器强的器质的荣誉证书柔弱的色氨醇声音输入装置设置控制字符串视网膜移位术套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