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性惩罚英文解释翻译、恐吓性惩罚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deterrent penalty
分词翻译:
恐吓的英语翻译:
threaten; intimidate; bluster; terrify; terrorize
【经】 scare
惩罚的英语翻译:
punish; chastise; castigate; discipline; amerce; castigation; chastisement
【法】 amerce; amercement; gruelling; imposition; pain; penalization; penalty
punish; retribution; scourge; whipping
专业解析
恐吓性惩罚(Intimidating Punishment/Deterrent Punishment) 指法律或权威机构施加的、旨在通过制造恐惧心理以威慑潜在违法者或社会公众,从而预防犯罪行为或违规行为发生的处罚措施。其核心在于“威慑”(deterrence),而非单纯的报应或矫正。
核心含义解析
-
目的:威慑与预防
- 恐吓性惩罚的首要目标不是惩罚已发生的罪行本身(报应),也不是改造罪犯(矫正),而是通过展示惩罚的严厉性和必然性,使潜在的违法者因恐惧后果而放弃实施不法行为。它作用于社会层面,旨在预防未来犯罪(一般预防)。
- 例如:对严重犯罪(如谋杀、贩毒)处以极刑或长期监禁,意在震慑社会上的其他人,使其不敢效仿。
-
手段:严厉性与公开性
- 为实现威慑效果,恐吓性惩罚通常具有相当的严厉性,其强度往往超过犯罪行为本身造成的损害(“罪刑不相适应”的争议点之一)。历史上公开处决、肉刑等即是极端体现。
- 惩罚的公开宣示和执行也是其重要特征,目的是最大化其警示作用。现代社会中,公开审判、判决公示等也带有此目的。
-
法律语境中的体现
- 刑事领域: 是刑罚理论(刑罚目的论)中的重要一支。例如,死刑、长期自由刑、高额罚金常被认为具有强烈的恐吓/威慑效果。法律条文设定最低刑期、加重情节等,也体现了威慑意图。
- 民事/行政领域: 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高额行政处罚等,也旨在通过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罚款金额,震慑潜在的恶意侵权或违法行为。
汉英词典对应与权威参考
- “恐吓性惩罚”的常见英译:
- Intimidating Punishment: 直接对应“恐吓”的意图,强调其制造恐惧的特性。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 在相关词条下会体现此含义。
- Deterrent Punishment: 更侧重其“威慑”、“阻吓”的目的,是法律术语中的常用表述。来源:《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对 “deterrence” 有详细阐述,将其作为刑罚的主要目的之一。
- Exemplary Punishment: 有时也译为此,强调其“儆戒”、“示范”(以儆效尤)的作用。来源:同上,常与惩罚性赔偿相关联。
权威来源参考
- 《元照英美法词典》:中国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权威英美法工具书,对法律术语的中英对照和释义具有高度专业性。其对“惩罚”、“威慑”、“恐吓”等相关概念的界定是理解“恐吓性惩罚”的基础。 (可查询法律图书馆或在线法律数据库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
- 《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全球最权威的法律词典之一,对 “deterrence” (威慑) 作为刑罚目的有经典定义和阐述,是理解恐吓性惩罚法理的核心参考。 (可通过Westlaw,LexisNexis 等专业法律数据库访问)
- 学术著作与论文:众多法理学、刑法学著作会深入探讨刑罚的威慑理论(Deterrence Theory)。例如,贝卡利亚(Cesare Beccaria)的《论犯罪与刑罚》和边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义刑罚理论都强调了惩罚的威慑作用。 (可通过中国知网 (CNKI),HeinOnline,JSTOR 等学术数据库检索相关文献)
- 司法实践与判例:各国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的判决中,在论证某些刑罚(尤其是死刑、长期监禁)的合宪性或合理性时,常会涉及对其威慑效果的讨论。 (可通过官方司法案例数据库或前述法律数据库查询)
恐吓性惩罚是一种以威慑潜在犯罪、预防未来不法行为为首要目标的处罚理念和措施。其核心在于利用惩罚的严厉性和不可避免性所产生的恐惧心理,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在汉英法律语境中,它常被译为 “Intimidating Punishment” 或更专业的 “Deterrent Punishment”。理解这一概念需结合权威法律词典的定义、刑罚理论以及司法实践。
网络扩展解释
“恐吓性惩罚”并非我国法律中的规范术语,但可以结合“恐吓行为”与“惩罚措施”进行关联性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律意义上的“恐吓行为”
-
定义与特征
恐吓是指通过语言、文字、行为等方式威胁他人,使其产生心理恐惧或不安,可能涉及生命、身体、财产等权益的侵害。例如发送威胁信息、扬言实施暴力等。
-
法律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写恐吓信、威胁人身安全等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则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若恐吓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如多次恐吓、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恶劣者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二、关于“惩罚”的界定
法律中的“惩罚”需通过法定程序实施,如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或刑事处罚(有期徒刑等)。而“恐吓性惩罚”若指以非法威胁手段实施的私力报复,则可能构成违法或犯罪。
三、实务中的处理原则
- 区分情节轻重:单次、未造成实际损害的恐吓,通常按治安案件处理;多次恐吓、引发严重后果的,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
- 注重证据收集:需保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明威胁事实存在的证据。
- 阻吓性目的:法律惩罚本身具有威慑功能,但执法机关不得以恐吓方式执行处罚(注:此网页权威性较低,需谨慎参考)。
“恐吓性惩罚”并非法律术语,但恐吓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具体需根据行为性质、后果等综合判断。建议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分类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览...
安康巴彬斯奇氏形象白蛉热胞囊的壁柱状股骨电抗衰减器多边形填充多相过程该受责备的高辛烷值的虹膜脉络膜炎互补性护热的假动脉硬化降高樟脑酸棘唇属苦扁桃捞出联合劳务内存常驻区内皮下的羟烟曲霉醌全面地商业理论声导双环苯氧酸水压的脱腺苷酰酶蛙面尾生殖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