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post-acceptance
after the event; afterwards
【法】 after the fact; ex post; post factum
accept; accept of; honor; honour; take up
【经】 acceptance; act of honour
在汉英金融术语对照中,"事后承兑"对应的英文表述为"Post-Acceptance"或"After-Acceptance",特指汇票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日之后才作出的承兑行为。该术语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时间要素的特殊性
根据《英汉证券金融大词典》定义,事后承兑发生在票据法定期限届满后。这种承兑打破了"见票即付"的常规流程,中国《票据法》第41条明确规定承兑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完成,因此事后承兑可能构成"瑕疵承兑"。
法律效力的争议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支付结算办法》第87条指出,超过规定期限的承兑,持票人有权要求付款人出具拒绝证明。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显示,事后承兑可能被认定为新债务关系的建立,而非原始票据义务的延续。
国际贸易的特殊应用
在跨境贸易融资中,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3条允许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经交易各方协商可采用补充承兑程序。这种特例需配套签订《承兑补充协议》以明确权利义务。
该术语的准确理解需结合具体语境,建议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公布的《跨境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最新版,或咨询持牌金融机构的法律合规部门获取个案解释。
“事后承兑”并非票据法或金融实务中的标准术语,但根据字面含义和常规承兑规则,可以理解为票据到期后补办的承兑行为。然而,这种操作通常不符合法定流程,需结合以下要点解释:
常规承兑的时效性
根据《票据法》规定,承兑是付款人在汇票到期前对持票人的支付承诺。例如,远期汇票(如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需在到期前由付款人签章确认兑付义务,否则持票人可能丧失追索权。
“事后承兑”的潜在含义
若付款人在票据到期后补办承兑,可能存在两种情形:
实务中的风险提示
正常承兑行为必须发生在票据到期前,而所谓“事后承兑”不具备票据法效力。建议企业严格遵循票据时效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法律纠纷或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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