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ouble insurance policies
【化】 double check; double insurance
【经】 double insurance
odd; single
【医】 azygos; mon-; mono-; uni-
双重保险单(Double Insurance Policy)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及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需将重复保险情况通知各保险人,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律效力来看,双重保险单分为两种形式:
该保险形式常见于高价值资产(如船舶、大型设备)或跨境贸易场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建议买卖双方明确保险责任分配。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复保险操作指引》强调,理赔时需提供所有保单副本及损失证明文件。
参考来源:
双重保险单(也称重复保险单)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向两个或以上保险人订立多份保险合同,导致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投保行为。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条款或案例,可参考(华律网)和(外贸日报)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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