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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国际法英文解释翻译、条约国际法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conventional lw of nations

分词翻译:

条约的英语翻译:

pact; treaty
【法】 treaty

国际法的英语翻译:

【经】 law of nations

专业解析

条约国际法(Treaty-based International Law)是指以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y)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际法规范体系。其核心含义及汉英词典角度的解释如下:


一、术语定义与汉英对照

  1. 条约(Treaty)

    指两个或以上国际法主体(如国家、国际组织)依据国际法缔结的书面协议,旨在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其英文对应词为"Treaty",广义上涵盖公约(Convention)、协定(Agreement)、议定书(Protocol)等形式 。

  2.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规范国家间关系及国际组织运作的法律规则总和,英文为"International Law"。条约国际法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区别于习惯国际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二、法律特征与权威解释

  1. 成文化与强制性

    条约以书面形式明确缔约方权利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Legally Binding)。例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第26条规定:“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

  2. 主体特定性

    缔结主体需为国际法承认的实体(如主权国家、联合国等),英文表述为"Subjects of International Law" 。

  3. 动态发展性

    条约随缔约方实践不断演进,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通过后续议定书(如《巴黎协定》)更新义务 。


三、实践意义与经典案例

  1. 优先适用性

    在条约与习惯法冲突时,条约通常优先适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案例:尼加拉瓜诉美国案(ICJ, 1986)强调条约义务的不可减损性。

  2. 国内法转化

    条约需经国内立法程序(如中国《缔结条约程序法》)转化为国内法后方可适用 。


四、权威参考来源

  1. 法律文件

    •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969)

      联合国条约库链接

    • 《联合国宪章》第102条(条约登记制度)
  2. 学术著作

    • Oppenheim’s International Law (Harlow, 2017)
    • 《国际公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条约国际法作为国际秩序的制度基石,通过成文规则协调国家行为,其效力源于国家合意(Consent)与国际法治框架。理解其汉英双重语境,需结合法律文本、司法实践及权威学理综合阐释。

网络扩展解释

条约国际法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范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解释、适用和终止条约的法律规则。以下是其核心内容:

一、条约的定义与特征

  1. 定义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是“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的国际书面协定”,其形式可以是单一文件或多个关联文件,名称不限(如公约、协定、议定书等)。

  2. 特征

    • 主体特定:缔结主体为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
    • 法律约束力:以国际法为准则,对缔约方具有强制效力;
    • 书面形式为主:虽不排除口头协议,但实践中多为书面形式。

二、条约法的基本原则

  1. 自由同意原则:条约的缔结需基于缔约方自愿,排除欺诈、强迫等情形;
  2. 善意履行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条约必须遵守,不得随意违反;
  3. 强行法优先:条约内容不得违背国际强行法(如禁止种族灭绝)。

三、条约的缔结与解释

  1. 缔结程序
    包括谈判、约文认证(草签或签署)、批准或加入等步骤,最终以交换批准书或交存加入书生效。

  2. 解释规则

    • 通常含义与上下文:结合条约用语的实际语境和整体内容;
    • 符合目的与宗旨:优先选择符合条约目标的解释;
    • 善意解释:避免损害缔约方权益或破坏条约履行。

四、条约的效力与适用

  1. 适用范围

    • 时间效力:通常自生效起适用,除非另有规定;
    • 空间效力:可约定是否适用于缔约方领土(如特别行政区)。
  2. 对第三方的效力
    原则上条约仅约束缔约方,但特定情况下可能通过第三方明示接受或国际习惯法产生效力。


五、条约的修订与终止

  1. 修订方式
    包括全体缔约方同意的修正(一般多边条约)或部分缔约方的修改(需不影响其他方权利)。
  2. 终止原因
    如条约到期、履行完毕、全体同意终止,或发生根本情势变迁(需严格限制适用)。

条约国际法通过成文规则协调国际关系,其核心是平衡国家主权与国际合作。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约案例或历史发展,可参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及权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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