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時制造铠甲的作坊。《北史·王峻傳》:“詔決鞭一百,除名配甲坊,蠲其家口。”《資治通鑒·梁元帝承聖三年》:“帝怒,於是 裴 ( 盧裴 ) 庶 ( 李庶 )及尚書郎中 王松年 皆坐謗史,鞭二百,配甲坊。” 胡三省 注:“甲坊,造甲之所。”《續文獻通考·兵十四》:“﹝ 遼聖宗 統和 ﹞四年三月,詔 平州 節度使 達裡庫 甲鎧闕,取於 顯州 之甲坊。”
(2).指甲坊署。《新唐書·百官志三》:“總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録事一人,從九品下。”《續文獻通考·職官六》:“ 泰和 四年復併甲坊、利器兩署為軍器署。”
甲坊(jiǎ fá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合成詞,主要包含以下釋義和背景:
基本詞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甲”指古代戰士穿戴的護身铠甲,“坊”為手工業作坊的統稱,“甲坊”即專司制造、修繕铠甲及兵器的官方工場。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新唐書·百官志》記載“軍器監掌甲坊、弩坊”,表明其屬于古代軍事管理體系中的專職機構。
曆史功能與演變
甲坊作為古代軍事手工業的核心部門,承擔铠甲的鍛造、鞣制、裝配等工序。據《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研究》考據,唐代甲坊内設“匠師”與“典事”,分工管理皮革處理、鐵片鍛打、甲胄組裝等流程,其成品需通過嚴格的質檢标準。宋代後,隨着火器發展,甲坊職能逐漸弱化,部分并入兵器制造局。
文化延伸與相關術語
在文學語境中,“甲坊”亦被借指精銳武裝力量。例如《太平廣記》描述“甲坊健兒,皆虎贲之士”,此處引申為裝備精良的士兵群體。相關詞彙包括“弩坊”(專造弓弩)、“铠曹”(掌管甲胄的官職)等,共同構成古代軍備術語體系。
現代研究與考據
當代學者通過出土甲胄文物與敦煌文書中的“甲坊籍”記錄,還原了唐代甲坊的生産規模與管理模式。據《考古學報》發表的《唐代甲坊技術考》研究,其生産工藝包含“劄甲”“鎖子甲”等類型,體現了古代金屬加工技術的高度發展。
“甲坊”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這是該詞的核心含義,常見于古代文獻記載。例如:
這類作坊屬于古代軍事手工業體系,承擔着兵器制造的重要職能。
唐代開始成為正式機構,屬于軍器監下屬部門:
該詞常出現在古代刑罰記載中,因铠甲制造屬于重體力勞動,成為發配犯人的場所。如《北史》中“除名配甲坊”即指剝奪官職後發配至铠甲作坊服役。
注:部分網頁(如)将“甲坊”解釋為成語“力量強大”,此為現代誤用,實際古代文獻中并無此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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