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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買賣英文解釋翻譯、附條件買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ditional sale

分詞翻譯:

附的英語翻譯: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條件的英語翻譯:

capitulation; condition; factor; if; prerequisit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term
【計】 condition; criteria
【醫】 condition
【經】 condition; proviso; terms

買賣的英語翻譯:

merchandise; marketing; bargain; buying and selling; trade; transaction
【經】 bargain;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handle

專業解析

附條件買賣(Conditional Sale)是一種特殊的交易形式,指買賣雙方約定,标的物所有權在買受人履行特定條件(如付清全部價款)後才發生轉移的買賣方式。其核心特征為“所有權保留”,常見于分期付款交易中。

一、定義與法律特征

  1. 所有權保留條款

    出賣人交付标的物後,所有權仍保留至買受人付清尾款或完成約定條件(如安裝驗收)。此特征區别于普通買賣,旨在降低出賣人風險。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4條;《元照英美法詞典》"conditional sale"詞條釋義。

  2. 英美法系對應概念

    英文術語"Conditional Sale"在普通法中指:買方占有貨物但所有權由賣方保留,直至付清價款的交易形式(Black's Law Dictionary)。其法律效力與大陸法系“所有權保留買賣”高度相似。

    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Conditional Sale"定義頁。

二、典型應用場景

三、法律效力與風險防範

若買受人未履行條件(如逾期付款),出賣人可行使取回權。但根據《民法典》第642條,取回權需通過司法程式實現,不得擅自強占标的物。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民法典合同編理解與適用》。

學術定義補充:附條件買賣是“買賣契約附有停止條件,于條件成就時物權始行轉移”的債權契約(王澤鑒《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

網絡擴展解釋

附條件買賣是指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特定條件,以該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發生或消滅的交易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1. 法律定義與類型
    根據《民法典》第158條,附條件買賣分為兩種:

    • 附生效條件: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如“買方支付首付款後合同生效”)。
    • 附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合同失效(如“貨物未通過驗收則合同終止”)。
  2. 條件的核心特征
    需滿足以下要求:

    • 未來性:條件必須是将來可能發生的事實,不能是已發生或必然發生的事件。
    • 不确定性:條件是否成就在訂立合同時無法确定。
    • 合法性:條件内容不得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約定違法行為作為條件無效)。
    • 約定性:由當事人協商設定,非法定強制條件。
  3. 法律後果與限制

    • 條件成就時,合同按約定生效或失效。
    • 若一方惡意幹預條件(如阻止/促成),《民法典》第159條規定:
      • 不正當阻止條件成就 →視為條件已成就
      • 不正當促成條件成就 →視為條件未成就。

示例: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買方在3個月内辦妥貸款則交易繼續,否則解除合同”,即屬于附生效條件的買賣。若買方故意不提交貸款材料導緻條件未成就,可能被認定為惡意阻止,視為條件已成就,合同繼續履行。

提示:此類條款需明确條件内容、時間限制及後果,建議通過法律文書規範表述以避免争議。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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