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教育中心英文解釋翻譯、法律和教育中心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enter for law and education
分詞翻譯: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和的英語翻譯:
and; draw; gentle; kind; mild; harmonious; mix with; sum; summation
together with
【計】 ampersand
【醫】 c.; cum
教育的英語翻譯:
educate; teach; bring up; inculcate; instruct; nurture; tutelage; education
nurturance
【醫】 education
中心的英語翻譯:
centrality; centre; centricity; core; heart; hub; kernel
【醫】 center; centra; centre; centro-; centrum; core
專業解析
法律和教育中心的專業釋義(漢英詞典視角)
一、法律中心(Legal Center)
指提供法律資源、服務或研究的實體機構,常見于學術機構、非營利組織或政府平台。其核心功能包括:
- 法律咨詢與援助:為公衆或特定群體(如弱勢群體)提供基礎法律指導、案件代理服務,例如社區法律診所(Community Legal Clinics)。
- 學術研究與政策分析:高校法學院下設的研究中心(如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人權中心),聚焦立法研究、司法改革及國際法比較分析。
- 公衆普法教育:通過研讨會、出版物普及法律知識,提升公民法律意識。
權威定義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Legal Center”定義為“以法律實務支持或學術研究為核心的機構”。
- 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界定其核心職能為“促進法律普及與司法公正”(來源:ABA官網“Public Legal Education”闆塊)。
二、教育中心(Education Center)
廣義指提供系統化教育服務的場所,狹義常指向特定領域的專業培訓機構或研究部門,例如:
- 職業培訓中心:如繼續教育中心(Continuing Education Center),提供職業技能認證課程。
- 學術研究樞紐:高校内跨學科教育研究機構(如哥倫比亞大學教師學院的教育政策中心),主導課程開發、教育評估及政策建言。
- 社區教育資源站:面向公衆開放的學習空間,提供語言培訓、基礎教育等公益性服務。
權威定義來源:
- 《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将“Education Center”解釋為“組織教育項目或培訓活動的實體機構”。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強調其角色為“推動終身學習與教育公平”(來源:UNESCO教育戰略報告)。
三、複合概念:法律與教育中心(Center for Law and Education)
特指整合法律與教育資源的跨領域機構,典型職能包括:
- 教育權益保障: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教育資源分配、特殊教育權利等糾紛(參考美國非營利組織“Center for Law and Education”的校園公平項目)。
- 政策研究與倡導:分析教育立法缺陷,提出改革方案(如殘疾人教育法案的修訂建議)。
- 跨學科培訓:為教育工作者提供法律合規培訓,或為法律從業者開設教育政策課程。
權威案例來源:
- 哈佛大學法學院與教育學院聯合設立的“教育法律與政策中心”(Program in Law and Education),研究方向涵蓋教育平等、學生隱私權等(來源:哈佛大學官網學術機構介紹)。
術語對照與延伸
中文 |
英文 |
應用場景示例 |
法律服務中心 |
Legal Service Center |
法律援助、公益訴訟支持 |
教育創新中心 |
Education Innovation Hub |
課程技術開發、教學模式實驗 |
法律教育中心 |
Legal Education Center |
律師執業培訓、法學繼續教育 |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工具書及國際機構定義,具體職能因機構定位差異可能側重不同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法律
定義
法律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總和,其核心作用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狹義上專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法,廣義上包含憲法、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
功能與作用
- 指引與評價:為個人行為提供規範(如權利與義務),并對他人行為合法性進行判斷。
- 預測與強制:幫助人們預判行為後果,并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實現社會約束。
- 教育作用:通過法律實施引導公衆行為,例如司法案例對社會的警示意義。
法律解釋
- 正式解釋:由特定國家機關(如立法、司法機關)作出的具有約束力的解釋。
- 非正式解釋:學者或社會組織提供的學理性闡釋,無法律效力。
教育中心
定義
教育中心是以教育、培訓、研究為核心職能的機構,通常由政府、非營利組織或企業設立,旨在整合資源、促進教育公平與創新。
功能與類型
- 核心功能:
- 提供多樣化課程與培訓,滿足職業技能提升需求。
- 作為區域教育樞紐,承擔知識傳播、社會服務等職能。
- 常見類型:
- 公立機構(如社區教育中心);
- 非營利組織(如職業培訓中心);
- 市場化教育機構(如語言培訓學校)。
備注
需注意,部分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建議結合當地官方定義進一步确認細節。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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