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e on the bench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釋,"當法官"指擔任司法審判職務,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一、職業角色定義
"當法官"對應英文動詞短語 "to serve as a judge" 或 "to adjudicate",特指在司法體系中行使審判權的專業人員。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法官是"經授權在法庭聽證并裁決法律事務的公職人員"(A public official authorized to hear and decide legal matters in court),需通過法定程式任命。
二、核心職責解析
依法獨立審理案件(try cases independently),包括刑事、民事及行政訴訟,如《牛津法律術語詞典》所述"主持法庭程式并作出裁決"(preside over court proceedings and render verdicts)。
在判決中闡釋法律條文(interpret statutory provisions),填補法律漏洞,确立裁判規則,體現"法官造法"(judge-made law)的普通法傳統。
保障訴訟參與人權利,維護法庭秩序,如《布萊克法律詞典》強調的"确保正當程式實施"(ensure due process implementation)。
三、任職資格要求
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具備法學專業背景(legal professional background)和司法實踐經驗。
中國實行人大任命制(appointment by people's congress),英美法系多采用行政任命或選舉制。
受《法官職業道德準則》約束,包括中立性(neutrality)、廉潔性(integrity)及回避義務(recusal obligation)。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法官詞條
- 《牛津法律術語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第10版
-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為規範》法發〔2021〕23號
“當法官”指擔任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司法人員,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法官是司法機關中依法審理案件、行使審判權的專業人員,需具備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以公正态度處理案件。具體職責包括:
法官涵蓋法院系統中的多個職位,包括:
根據《法官法》,需滿足:
“法官”一詞語義曆經變化:
法官被視為公平正義的化身,需通過裁判懲惡揚善、維護法治,是“社會道德良知的最後防線”。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法律條文或法院官網(來源:、4、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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