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傳喚出庭英文解釋翻譯、傳喚出庭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mmon to appear in court

分詞翻譯:

傳喚的英語翻譯:

subpoena; summon to court; summons
【經】 summon

出庭的英語翻譯:

appear in court
【法】 adessee; appear; appear before the court; appearance before the court
attend court; be in the box; before the court; enter appearance
entry of appearance; locus standi; stare in judicio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傳喚出庭"指司法機關依法要求特定人員到庭參與訴訟程式的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9條,該程式包含三個核心要素:書面傳喚令狀、明确告知法律義務、以及強制到庭的約束力。

從英漢對照視角分析,"summons to appear"與"subpoena"構成對應概念體系。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将"subpoena"定義為法院籤發的強制證人作證或提交證據的正式命令,其法律效力層級較普通通知更高。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45條特别規定,違反傳票可能導緻藐視法庭罪的刑事指控。

中國司法實踐中,傳喚程式須嚴格遵循《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205條,要求執行人員出示工作證件和傳喚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合法傳喚具有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律效果,且被傳喚人有權要求知悉涉嫌罪名及舉證責任。

網絡擴展解釋

傳喚出庭是司法機關依法通知特定人員(如犯罪嫌疑人、當事人、證人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與訴訟活動的法律程式。以下為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傳喚出庭是司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中,通過法定程式要求相關人員到案接受詢問、調查或參與庭審的強制措施。其核心目的是保障訴訟活動有序進行,确保案件事實的查明。


二、法律依據與分類

  1. 刑事傳喚

    •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9條、第187條等。
    • 適用對象: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人等。
    • 程式:需出示傳喚證或工作證件(現場發現可口頭傳喚),傳喚時間不超過12小時。
  2. 民事傳喚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12條、第146條等。
    • 適用對象:必須到庭的被告(如涉及贍養、撫養義務的當事人)、原告等。
    • 程式:需兩次傳票傳喚,拒不到庭可拘傳或按撤訴處理。

三、程式要求

  1. 書面憑證:一般需出具傳喚證(傳票),載明時間、地點及事由。
  2. 口頭傳喚:僅限刑事案件中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需在工作筆錄中注明。
  3. 時間限制:刑事傳喚持續不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可延長至24小時。

四、法律後果

  1. 拒不到庭

    • 刑事: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強制到庭或拘留(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 民事:被告經兩次傳喚拒不到庭,法院可拘傳;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訴處理。
  2. 證據效力

    • 證人拒不出庭且證言真實性存疑的,證言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五、注意事項

如需了解具體案件中的傳喚程式或應對措施,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并參考《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桉樹屬編碼點表演指導者儲備貨币國家次級卵泡電幹燥法多欄式帳簿二氧代硬脂酸防縮處置父道附說明書的發盤副證歸并匹配杭廷頓氏征豪-貝克電氣脫鹽家鼠絕對粘度克利夫蘭敝杯測定器硫酸二丙酯離心研磨機搶劫未遂青黴素類抗生素球輻射去氫麥角甾醇森普耳氏療法沙土鼠生物發生律失眠水運條件控制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