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pacy
pontiff; pope
position; post
【法】 councillorship; title of position
羅馬教皇的職位(The Office of the Pope)是天主教會最高行政與精神權威的法定職務,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面:
神學定義
根據天主教教義,羅馬教皇被視為聖伯多祿(聖彼得)的繼承者,擁有"基督在世代表"(Vicar of Christ)的稱號。這一職位的确立基于《馬太福音》16:18-19中基督對伯多祿的委任,賦予其"捆綁與釋放"的屬靈權柄(來源:梵蒂岡官方教義文件)。
曆史沿革
自公元1世紀聖彼得擔任羅馬主教始,該職位逐漸發展為普世教會的領導核心。公元5世紀利奧一世教皇正式确立"教皇首席權"(Primacy of the Pope)教義,1054年東西教會分裂後,羅馬教皇成為西方教會的唯一最高領袖(來源:大英百科全書教皇制度條目)。
法定職權
依據《天主教法典》(Code of Canon Law)第331條,教皇擁有三重權力:
其決策在信仰與道德領域具備"不可錯誤性"(Infallibility)特質(來源:宗座法典條文彙編)。
選舉制度
教皇産生遵循《主的普世羊群》憲章(Universi Dominici Gregis)規定,由樞機團秘密會議(Conclave)選舉産生,當選者須公開接受選舉結果并選取教皇名號。現行選舉規程可追溯至1274年裡昂大公會議确立的封閉投票制度(來源:宗座年鑒官方記載)。
象征體系
教皇職權通過三重冠(Triregnum)、漁人權戒(Ring of the Fisherman)和白色長袍(Simar)等聖器具象化。其官方文書使用拉丁語籤署,重要通谕通過梵蒂岡官方公報(Acta Apostolicae Sedis)發布(來源:梵蒂岡宗座禮儀處規程)。
羅馬教皇的職位是天主教會的最高宗教與行政領導職位,同時兼任梵蒂岡城國元首。以下從多個維度詳細解釋其定義、職責及曆史背景:
羅馬教皇(Pope)是天主教會的最高領袖,其完整頭銜包括“羅馬主教、耶稣基督代表、宗徒長之繼承人、普世教會最高教長”等。該職位被視為耶稣十二門徒之首聖彼得的繼承者,象征教會的連續性與權威性。
教皇由樞機主教團通過秘密會議(Conclave)選舉産生,需獲三分之二多數票。當選後終身任職,除非主動退位(如2013年本笃十六世)。
“教皇”一詞譯自拉丁語“Pontifex Maximus”,原指羅馬帝國皇帝兼任的最高祭司職位,後演變為天主教領袖專屬稱謂。希臘語中“Pope”意為“父親”,體現其精神領袖角色。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現代職能,可參考權威文獻或梵蒂岡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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