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臨時代表團英文解釋翻譯、臨時代表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asual delegation

分詞翻譯:

臨時的英語翻譯:

at the time when sth. happens; for a short time; temporarily
【計】 temporary
【經】 ad hoc

代表團的英語翻譯:

delegacy; delegation; deputation; mission
【法】 delegation

專業解析

臨時代表團(Línshí Dàibiǎo Tuán)指為執行特定外交任務或參與特定國際活動而臨時組建的官方代表團隊。其核心特征包括:

  1. 臨時性與任務導向性

    代表團基于特定目的(如國際會議、雙邊談判、危機處理等)組建,任務完成後即解散。成員通常從相關部門抽調,區别于常駐外交機構。聯合國文件将此類代表團定義為“為特定議程設立的臨時性外交實體” 。

  2. 法律地位與職能

    依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臨時代表團享有執行公務所需的外交特權與豁免權,但權限限于授權任務範圍。例如中國派往聯合國氣候大會的代表團,僅圍繞環境議題開展磋商 。

  3. 英文對應術語

    标準譯法為"Ad Hoc Delegation",其中 ad hoc(拉丁語“專設”)強調其非永久性。法律文獻中亦使用 "Special Mission Delegation",突出其特殊使命屬性 。

  4. 實踐案例

    中國外交部常組建臨時代表團處理專項事務,如2021年阿富汗問題多方會談代表團,成員來自外交部、商務部等,任務結束後團隊即終止運作 。


權威參考來源:

  1. 聯合國術語庫:Ad Hoc Delegation 定義 UN Term
  2. 《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1條(a)款
  3. 《布萊克法律詞典》Ad Hoc 詞條釋義
  4. 中國外交部《阿富汗問題中方立場文件》(2021)

網絡擴展解釋

“臨時代表團”是指由一國政府或其他組織臨時派遣、代表該實體參加特定國際會議或國際組織議事活動的團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1. 國際法語境:根據1975年《維也納關于國家在對國際組織關系上的代表權公約》,臨時代表團特指國家為出席國際會議或國際組織議事機關而臨時派遣的代表團。
  2. 臨時性特征:與常駐代表團不同,其存在時間與特定任務周期一緻,任務完成後即解散。

二、組成與職能

  1. 成員構成:通常包括外交官、領域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規模根據會議需求靈活調整。
  2. 核心職能:
    • 在國際會議上代表本國立場,參與談判與表決;
    • 向派遣國彙報會議進展;
    • 執行臨時外交任務(如籤署協議、提交議案等)。

三、法律依據

國際法對臨時代表團的權限、外交豁免權等有明确規定,例如《維也納公約》第3—4編詳細規範了其權利義務。

四、應用場景

  1. 國際會議:如聯合國氣候峰會、G20峰會等;
  2. 國際組織議事:如世界衛生組織緊急會議;
  3. 特殊外交任務:如沖突地區的臨時和平談判。

五、與常設機構的區别

對比項 臨時代表團 常駐代表團
存在周期 任務導向,短期存在 長期駐留國際組織駐地
法律地位 依據《維也納公約》臨時授權 需通過外交協議正式設立
職能範圍 聚焦單一會議或議題 涵蓋日常外交事務及多領域協調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國際法條款,可參考(知網文獻)及(人大制度說明)。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阿樸阿維奧巴西金葉樹甙丙卡巴肼操作員站腸炎狹螺旋體潮流催産素單位大兵彈性高聚物多片切片機加料管嘴捐贈老死不相往來冷卻套管菱形窩髓紋麥撒同品類請求寬恕使被告與原告對質視聽系統瞬态過沖碳化雙苯亞氨坦率的方法桃金娘配基梯度技術提煉同調脈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