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reehold of inheritance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經】 hereditament; inherit
freehold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繼承的自由保有地權(Freehold Inheritance Right)是英美法系中重要的不動産權利概念,指權利人通過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方式獲得的永久性土地權益。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
永久性所有權 依據英國《1925年財産法》(Law of Property Act 1925),自由保有地産權(Freehold)賦予權利人無期限的土地占有權,區别于租賃保有地産權(Leasehold)的時限性特征。這種權利可無限傳承,但需遵守英國《土地登記法2002》(Land Registration Act 2002)規定的登記程式。
繼承權機制 根據牛津法律詞典釋義,繼承性自由保有地産(Fee Simple)允許權利人通過遺囑分配或法定繼承順序(如英國《1925年遺産管理法》規定)傳遞土地所有權。若未立遺囑,依據《無遺囑繼承規則1987》默認由配偶及直系血親繼承。
權利義務體系 權利人在享有永久使用權、收益權的同時,需履行土地稅繳納義務(Council Tax)并遵守《城鄉規劃法1990》(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1990)規定的建築限制。英國土地登記局(HM Land Registry)的公示系統确保該權利可對抗第三人。
該權利體系在英國普通法框架下運行超過800年,2017年英國司法部白皮書顯示,全英約84%的住宅用地采用自由保有地産形式,構成私有財産權的核心制度設計。
“繼承的自由保有地權”是英國普通法中的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一種永久性、可繼承的土地所有權形式。以下為詳細解釋:
這一概念源于英格蘭中世紀土地法體系,特指對土地的完全占有權(freehold estate),且所有權可通過繼承方式永久傳遞。其核心特征是:
在英國普通法中,自由保有地權具體分為三類:
如今,“繼承的自由保有地權”主要指Fee Simple Absolute in Possession,即:
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概念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國家,大陸法系(如中國)采用“物權”體系,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個人僅享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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